羅永浩收限制消費令曾直言做主播為還債
前一天直播帶貨成交額過億的羅永浩,後一天收到了限制消費令。4月2日,由於錘子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錘子科技”)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期間履行給付義務(執行標的198萬元),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向公司及羅永浩下發限制消費令。此前一天,羅永浩開啟直播帶貨首秀,成交額破億。
被限制多項消費行為
限制消費令稱,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於2020年03月23日立案執行申請人紐海信息技術(上海)有限公司(下稱“紐海信息”)申請執行錘子科技民事一案,因錘子科技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第一條、第三條的規定,對錘子科技採取限制消費措施,限制錘子科技及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羅永浩不得實施多項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查詢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發現,2020年3月23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將錘子科技列為被執行人,執行標的198.40萬元。
根據限制消費令,上述被禁止的消費行為共九項,包括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旅遊、度假;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表示,如錘子科技(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因私消費以個人財產實施上述行為的,可以向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提出申請。如錘子科技因經營必需而進行上述禁止的消費活動的,應當向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提出申請,獲批准後方可進行。如違反限制消費令,經查證屬實的,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的規定,予以罰款、拘留;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直播還債
公開信息顯示,就在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下發限制消費令前一天,羅永浩在抖音開啟了自己的直播帶貨首秀,3個小時成交額突破1.1億元。根據抖音官方數據,在持續三個小時直播時間裡,羅永浩帶貨清單總計22件,主要包括三類商品:食物飲料(雪糕、小龍蝦等);生活居家用品(潔面乳、掃地機器人等) ;科技產品(投影儀、手機等)。
資料顯示,除了廣為人知的錘子科技創始人以及最新的帶貨主播身份,羅永浩還賣過藥材、幹過燒烤、經營過批發市場、辦過英語培訓班、做過網站,此外還投資過聊天寶(原子彈短信)、電子煙等。
2019年11月,羅永浩在個人微博發布文章《一個“老賴”CEO的自白》。文章稱,自2018年下半年出現經營危機以來,錘子科技最多時欠下銀行、合作夥伴和供應商約6個億的債務,在公司最艱難的時候,羅永浩還簽過個人無限責任擔保的1個多億。羅永浩表示,在2019年11月之前的10個月裡,錘子科技已經還掉3個億左右的債務,其個人也幫公司還款數千萬。
3月19日,羅永浩在微博透露出做直播帶貨的意向。3月26日,抖音方面和羅永浩均證實,羅永浩4月1日在抖音開啟直播帶貨首秀。
此後,有網友問羅永浩:“你對現在的自己失望嗎?”該網友同時表示,“心裡的老羅不應該是一個主播而已”。3月29日,羅永浩在微博回复該提問稱:“失望?怎麼會,我在想各種辦法賺錢還債啊,做主播賺的又不是髒錢。”他表示,自己還年輕,“還有很多很多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