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今天揭牌
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今天上午在北京揭牌,這是我國最高審判機關設立的專門的知識產權法庭,審理專利等專業技術性較強的知識產權民事和行政上訴案件。該法庭今天起正式受理案件。從2019年1月1日起,全國專利等技術類知識產權民事、行政案件將向最高人民法院上訴,統一由最高法知識產權法庭審理。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羅東川:按照這個改革和按照我們這個目前的這個管轄呢,主要是負責專利、植物新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計算機軟件、技術秘密等專業技術性比較強的知識產權的二審案件。
據介紹,最高法知識產權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派出的常設審判機構,設在北京市。知識產權法庭作出的判決、裁定、調解書和決定,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調解書和決定。知識產權法庭作為最高法的審判機構,在裁判中可以直接體現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理念。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羅東川:它首要的意義在於統一知識產權案件的裁判的標準和尺度。它就把這個專利類的知識產權的上訴案件,由分散在32個高級法院審理,集中到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統一來審理。
7大類案件由知識產權法庭審理
那麼究竟哪些案件由最高法知識產權法庭審理呢,我們再來通過一個短片了解一下。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知識產權法庭若干問題的規定》, 知識產權法庭審理下列案件:
(一)不服高級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院、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植物新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技術秘密、計算機軟件、壟斷第一審民事案件判決、裁定而提起上訴的案件;
(二)不服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對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植物新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授權確權作出的第一審行政案件判決、裁定而提起上訴的案件;
(三)不服高級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院、中級人民法院對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植物新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技術秘密、計算機軟件、壟斷行政處罰等作出的第一審行政案件判決、裁定而提起上訴的案件;
(四)全國范圍內重大、複雜的本條第一、二、三項所稱第一審民事和行政案件;
(五)對本條第一、二、三項所稱第一審案件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依法申請再審、抗訴、再審等適用審判監督程序的案件;
(六)本條第一、二、三項所稱第一審案件管轄權爭議,罰款、拘留決定申請複議,報請延長審限等案件;
(七)最高人民法院認為應當由知識產權法庭審理的其他案件。
(央視記者李文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