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車輛購置稅法正式公佈:稅率仍為10%
12月29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該法規定,車輛購置稅的稅率為百分之十。本法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2000年10月22日國務院公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同時廢止。輛購置稅正式立法對於消費者來說是一個好的消息,因為只有正式立法之後消費者才有保證自己權益的依據。
從2017年開始,我國車輛購置稅優惠政策逐步取消,稅率也從原來的5%增加到了7.5%。2018年1月開始再由7.5%陸續增加到原來10%的水平。
該法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購置汽車、有軌電車、汽車掛車、排氣量超過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車的單位和個人,為車輛購置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車輛購置稅。
該法規定,車輛購置稅實行一次性徵收。購置已徵車輛購置稅的車輛,不再徵收車輛購置稅。
《車輛購置稅法》中還明確了5類車輛可免徵車輛購置稅,包括依照法律規定應當予以免稅:
1、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機構及其有關人員自用的車輛;
2、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列入裝備訂貨計劃的車輛;
3、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專用作業車輛;
4、懸掛應急救援專用號牌的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車輛;
5、以及城市公交企業購置的公共汽電車輛等。
其中,後兩類車輛為法律新增明確的免稅車輛類型。
自2001年1月1日起,車輛購置稅實行從價計徵,稅率為10%。2001年至2017年,全國累計徵收車輛購置稅26214億元,年均增長17%,其中2017年徵收車輛購置稅3281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