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可夢GO》開發商Niantic性別歧視集體訴訟裁定繼續
今年早些時候,一名《寶可夢GO》開發商Niantic 的前員工對該公司發起了訴訟,聲稱該公司存在“系統性性別歧視”,她的薪酬低於職位比她低的男性同事。今年9 月出現了第二位原告,她提交了修改後的訴訟,並提出了進一步的性別指控,兩名前員工將Niantic 工作環境描述為「男孩俱樂部」。該案的聽證會已於近日在美國洛杉磯法院舉行。
Niantic先前於10 月中旬請求法院駁回集體訴訟,轉為仲裁,聲稱原告的聘用合約中也同意了這一點。該公司還辯稱關於歧視、騷擾、報復等主張均包含在仲裁協議匯總,並補充說,原告試圖將自己的主張「硬塞」到性別歧視糾紛中是「毫無根據的」。
原告隨後回應指責公司曾經常試圖“壓制那些公開談論性別歧視的女性”,並稱《聯邦仲裁法》賦予了她們以集體訴訟形式對涉及性騷擾糾紛的事件提起訴訟。他們還表示Niantic 自己的仲裁協議規定,騷擾、侵犯和性別偏見的指控並不包含在內,呼籲法官駁回將爭議移出法庭的動議。
Niantic在11 月初再次回應,堅稱這些包含在原告簽署的仲裁協議範圍內,《聯邦仲裁法》不適用於他們的投訴,並要求法院駁回訴訟強制仲裁。
目前這項動議已被法院拒收。美國洛杉磯國家高等法院法官Eilhu M. Berle 在周二的聽證會上做出了這項裁定,認為該案件應繼續作為法律訴訟在法庭內審理。兩名員工的集體訴訟將繼續進行。
集體訴訟指控Niantic 違反了《加州同工同酬法》、《公平就業和住房法》和《不正當競爭法》,公司有報復和歧視行為、創造敵對工作環境,未能防止歧視、騷擾和報復。她們要求金錢賠償,以及「要求Niantic 審視對其多年來創建和維持男孩俱樂部的補救措施」的公共強制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