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起訴利用DMCA通知打擊競爭對手的詐欺者
本週一,Google在加州提起訴訟,指控兩名男子使用65 個Google帳號向Google發送虛假的DMCA 侵權通知,目標網址多達62 萬個。Google稱,這些人利用版權法的通知和刪除系統來破壞競爭對手的貿易,同時損害了搜尋引擎及其客戶的業務。
雖然所有不符合DMCA 規定的移除通知預設都是無效的,但錯誤發送的通知和純粹出於惡意的通知還是有很大區別的。
虛假的DMCA 移除通知並不是什麼新鮮事,但近年來,將惡意DMCA 通知作為商業工具的有組織團體明顯增多。
由於絕大多數犯罪者面臨的後果都是零,這可能會促使他們發送更多的通知。透過週一向加州法院提起的訴訟,Google似乎發出了”夠了”的訊息。
被告利用DMCA 強制措施
Google的起訴針對阮文德(Nguyen Van Duc)和範文天(Pham Van Thien),據說兩人都是越南居民,是多達20 名無名氏被告的頭目。Google稱,這些被告系統性地濫用帳戶,”提交大量”虛假的版權刪除請求,目的是將競爭對手的網站網址從Google搜尋結果中刪除。
“被告將版權法的通知和移除程序武器化,並沒有將其用於快速移除侵權內容的預期目的,而是利用虛假指控移除其競爭對手的合法內容。被告的非法欺詐行為損害了消費者、第三方企業和Google的利益,扼殺了競爭,並有可能玷污Google值得信賴的品牌。”
據悉,在過去幾年中,Nguyen、Pham 和與他們合作的人創建了至少65 個Google帳戶,針對11.7 萬個URL 發送確認的假通知,另外還透過Google懷疑為欺詐的通知發送了50 萬個URL。
「被告似乎與銷售印花T 恤的網站有關聯,他們的非法行為旨在將第三方競爭賣家從Google搜尋結果中刪除。被告惡意非法利用Google根據《數位千禧年版權法》制定的政策和程序來破壞和傷害競爭對手。”
Google此舉旨在製止侵權行為,追究被告責任
Google繼續強調其作為主要中間商的地位,每年處理針對6 億個URL 的《數位千禧年版權法案》通知,並強調《數位千禧年版權法案》要求Google刪除或停用被控侵權的內容。Google指出,如果公司在收到符合法定要求的DMCA 通知後未能迅速採取行動,就有可能失去安全港保護。
由於Google通常必須依賴DMCA 通知中陳述的準確性,因此詐欺性通知可能導致內容被錯誤地刪除。這將損害公司的搜尋引擎廣告業務,以及Google客戶希望吸引的業務。在這起案件中,被告利用Google的系統和DMCA 刪除程式開展活動,以削弱競爭對手的實力。
假名、虛假陳述
發送給Google的通知中的虛假陳述也可能對其他方造成損害。被告使用假名,謊稱代表亞馬遜、Twitter 和NBC News 等大公司,以及費城老鷹隊、洛杉磯湖人隊、聖迭戈教士隊等運動隊伍。
在類似的虛假通知中,他們還聲稱代表埃隆-馬斯克(Elon Musk)、泰勒-斯威夫特(Taylor Swift)、勒瓦爾-伯頓(LeVar Burton)和肯伊威韋斯特(Kanye West )等知名人士。
投訴指出,有些通知是以在美國並不存在的公司名稱提交的,而這些公司的地址可以找到無辜的家庭和企業。谷歌表示,儘管有這些說法,但在越南可以找到被告,他們在那裡自豪地向他人宣傳他們的”搜尋引擎優化”計劃,包括透過YouTube。
假SEO 假DMCA
「像被告這樣的不良行為者利用這種策略在Google搜尋結果中攻擊和欺詐性地壓制競爭對手的網站和產品,使消費者更有可能從不良行為者或其關聯公司那裡購買相同或類似的產品,”投訴繼續說。
「這些不良行為者知道,欺詐性的移除請求通常與合法的移除請求具有相同的效果;如果移除請求包含第512(c)(3)(A)條所要求的所有要素,很可能會觸發Google的移除。不幸的是,為了確保遵守《數位千禧年版權法》,Google系統根據被告在移除請求中提交的信息,在Google和/或網站所有者弄清情況並採取適當措施恢復URL之前的一段時間內,移除了大量被告鎖定的第三方網站URL”。
一批破壞性特別大的詐騙通知針對的是Google客戶營運的35,000 多個URL,該客戶每年在Google搜尋廣告上花費數千萬美元。結果是假期期間流量大幅下降,該客戶及其賣家的收入損失達500 萬美元,Google損失200 萬至300 萬美元。
追究被告責任
故意在DMCA 通知中作出虛假陳述的人可能要承擔損害賠償、成本和律師費等責任。在此案中,被告的行為給Google造成了經濟損失,包括廣告收入損失、商業關係損害以及為調查其不法行為而投入的大量資源。
根據《美國法典》第17 編第512(f)條,Google要求被告支付律師費並賠償損失,具體金額將在庭審中確定。
訴狀還稱,被告在創建數十個Google帳戶時,每次都與Google簽訂了可執行的協議。雖然Google表示已經”履行了”這些合約規定的”所有義務”,但被告的行為相當於違反了他們對Google的合約義務,並蓄意幹擾了Google與其廣告客戶之間的合約關係。
Google稱,應要求被告支付Google因欺詐性通知”已經遭受或將要遭受”的所有一般、特殊和實際損失。
Google也要求法院下達命令,禁止被告(以及與被告合作的任何人)再提交任何欺詐性移除通知和/或建立任何Gmail 帳戶。Google也要求禁止被告使用其任何產品或服務為其網站或產品做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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