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要求TikTok和YouTube提供更多關於如何保護兒童的信息
歐盟委員會又向受該集團重啟的線上管理和內容審核規則手冊《數位服務法案》(DSA)約束的主要平台發出了幾份正式的資訊請求。最新請求的重點是兒童安全,已發送給TikTok 和YouTube。
歐盟委員會在新聞稿中寫道:「歐盟委員會要求這兩家公司提供更多信息,說明它們採取了哪些措施來履行《數位服務法》規定的保護未成年人的相關義務,包括與風險評估和減輕措施有關的義務,以保護未成年人的網路安全,尤其是心理健康和身體健康風險,以及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務的情況。”
歐盟要求各公司在11 月30 日之前對數據做出回應。然後,監管機構將評估下一步措施,其中可能包括展開正式調查。
DSA 為平台建立了一個治理框架,以回應非法內容或產品的報告。規模較大的平台還需承擔更多責任,包括與推薦引擎等演算法驅動功能相關的責任。這包括對兒童的安全和福祉進行風險評估和緩解措施。
該法規也明確禁止針對未成年人的廣告。
經證實違反《兒童安全法》的行為最高可被處以全球年營業額6% 的罰款。未能按要求提供數據也會受到處罰。
這是自歐盟開始對TikTok 實施該制度以來,歐盟向該公司發出的第二份此類資訊要求。上個月,歐盟要求該視頻共享平台提供有關未成年人保護的”一般方面”信息,並要求提供有關其應對以色列-哈馬斯戰爭的信息。
歐盟委員會就兒童保護問題向TikTok 提出的後續要求表明,它正在尋求更多關於該平台如何履行保護未成年義務的細節。
上個月,歐盟委員會向Meta 和X(前Twitter)發出了信息請求,此前有報導稱以哈馬斯戰爭為目標的恐怖主義內容、仇恨言論和虛假信息在這兩個平台上傳播。在Meta 的案例中,歐盟還要求其提供有關選舉安全方法的資訊。
DSA 已經對所謂的超大型網路平台(VLOPs)生效,上述四家科技巨頭也被列入其中。
歐盟委員會於四月公佈了19 個VLOPS 和VLOSE(又稱超大型線上搜尋引擎)的完整名單。迄今為止,歐盟尚未證實根據《網路安全法》進行了任何正式調查。但自8 月底開始對VLOP 執行該法規以來,歐盟收到了大量的資訊請求,這表明歐盟可能準備採取下一步行動。
從明年初開始,這些機構將負責對該國的小型數位服務進行DSA 監督,以幫助支持委員會對科技巨頭執行該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