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相信有鬼魂那麼它是真實的嗎?南卡大學社會學教授答疑解惑
相當一部分美國人相信鬼魂的存在,許多人聲稱自己曾親身遭遇鬼魂。然而,儘管錄音設備很普遍,但鬼魂存在的具體證據仍然難以捉摸。那麼,有可能存在鬼魂嗎?
很多人都相信有鬼–活著的人死後留下的靈魂。
在2021 年對1000 名美國成年人進行的民意調查中,41% 的人說他們相信有鬼,20% 的人說他們親身經歷過鬼魂。如果他們是對的,那麼光在美國就有5,000 多萬人遇到過鬼魂。
這其中包括我家附近一家零售店的店主,他相信自己的店裡鬧鬼。當我問是什麼讓他相信這一點時,他給我發了幾十個陰森恐怖的監視器畫面。他還請來了捉鬼小隊,這些獵鬼師更證實了他的猜測。
其中一些影片顯示有小光球在房間裡滑動。在另一些影片中,你可以聽到微弱的聲音和巨大的碰撞聲。還有一些影片顯示一本書從桌子上飛起,一些產品從架子上跳下。
其實,許多鬼魂的出現都是因為你的大腦對某些景象和聲音的解讀方式所造成的。
我常聽到這樣的故事。身為社會學家,我的一些工作研究鬼魂、外星人、金字塔力量和迷信等信仰。
我和其他奉行科學懷疑論的人一樣,保持開放的心態,同時認為非同尋常的說法需要非同尋常的證據。告訴我你中午吃了漢堡,我會相信你的話。如果告訴我你和亞伯拉罕-林肯的鬼魂一起吃了薯條,我會想要更多證據。
本著批判性思考的”精神”,請思考以下三個問題:
鬼魂可能存在嗎?
當人們聽到奇怪的聲音、看到移動的物體、目睹光球或光點,甚至半透明的人時,他們可能會認為自己遇到了鬼魂。
然而,沒有人描述鬼魂會衰老、進食、呼吸或使用浴室–儘管水管工接到過許多關於馬桶”鬼沖水”的電話。
那麼,鬼魂會不會是由一種特殊的能量所構成的,這種能量會在空中盤旋和飛行而不會消散呢?
如果是這樣的話,這意味著當鬼魂發光、移動物體和發出聲音時,它們的行為就像物質–一種佔據空間並具有質量的東西,就像木頭、水、植物和人一樣。相反,當鬼魂穿過牆壁或消失時,它們的行為一定不像物質。
但幾個世紀的物理學研究發現,這種情況並不存在,這就是為什麼物理學家說鬼魂不可能存在。
到目前為止,還沒有證據證明人死後的任何部分可以繼續存在。這位鬼魂懷疑論者說,真正的真相就在那裡。
證據是什麼?
有史以來,人們從未記錄過如此多的鬼魂遭遇,這在一定程度上要歸功於手機相機和麥克風。現在似乎已經有了大量證據。但科學家們並沒有證據。取而代之的是大量被糟糕的光線和故障設備破壞的模糊錄音。但熱門的捉鬼電視節目讓許多觀眾相信,模糊的影像和情緒反應足以證明一切。
至於捉鬼人用來捕捉聲音、電場和紅外線輻射的所有設備,它們看起來很科學,但其實並不科學。如果不了解所測量的事物,測量結果就毫無價值。
當捉鬼小隊來到一個據說鬧鬼的地方進行一夜的徘徊和測量時,他們通常會發現一些他們後來認為是超自然現象的東西。可能是一扇移動的門(微風?)、一陣寒意(地板縫隙?)、一束光(從外面射進來的光?)、電流波動(老舊電線?),或者是顛簸和微弱的聲音(其他房間裡的工作人員?)
無論發生了什麼,捉鬼人都會在周圍畫一個靶心,將其解釋為”證據”,然後就不再繼續調查了,因此,幽靈目擊事件是有科學解釋的。
超自然”事件有其他解釋嗎?
由於人類感官的局限性,個人的鬼魂經歷可能會產生誤導。這就是為什麼軼事不能代替客觀研究的原因。所謂的鬧鬼事件通常有許多非鬼的解釋。
我家附近的零售店就是一個例子。我查看了監視器錄影剪輯,收集了關於商店位置和佈局的信息,以及錄影中使用的確切設備。
首先是”球體”: 影片捕捉到許多小光球似乎在房間裡移動。
實際上,這些光球是靠近攝影機鏡頭的微小灰塵顆粒,在攝影機的紅外線照射下”綻放”出來的。它們看起來在房間裡飄來飄去只是視覺錯覺。仔細觀看任何一個球體視頻,你會發現它們從來不會出現在房間裡的物體後面。這正是灰塵顆粒靠近攝影機鏡頭的結果。
接下來是聲音和顛簸: 這家商店位於一個繁忙的街角小商場。三面牆與人行道、裝卸區和停車場相鄰;第四面牆與旁邊的商店共用。監視器的麥克風可能錄下了來自室外、其他房間和相鄰單元的聲音。業主從未檢查過這些可能性。
然後是飛行物: 影片顯示有物品從展廳牆上掉落。架子安裝在可調節的支架上,其中一個支架沒有完全固定在槽內。架子的重量導致支架在就位時發生了明顯的晃動。這一移動使一些物品從架子上滾落下來。
然後是會飛的書: 我用一個簡單的小技巧在家裡重現了這一事件:在一本書的封面上綁了一根隱藏的繩子,纏繞在廚房島的周圍,然後用右手在鏡頭範圍之外拉動繩子。
現在我無法證明原始影片中沒有鬼。重點是提供一個比”一定是鬼”更合理的解釋。
最後一個考慮因素: 幾乎所有的鬼魂經歷都會妨礙人們做出準確的感知和判斷–光線不好、情緒亢奮、睡眠現象、社會影響、文化、對錄音設備工作原理的誤解,以及聲稱看到鬼魂的人之前的信仰和人格特質。所有這些都有可能誘發令人難忘的鬼魂遭遇。
但所有這些都可以在鬼魂並不存在的情況下得到解釋。
作者:巴里-馬科夫斯基(Barry Markovsky),南卡羅來納大學社會學榮譽特聘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