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群聊調侃發摀嘴笑表情被起訴法院:不能認定、駁回請求
之前聽說過因為發表情包被起訴的事情,不過基本上都是一些富有攻擊性的,但沒想到有人發個「摀嘴笑」的表情竟然也攤上事了。據報道,江蘇的李某和張某同為微信群友,該群人數約130人,某日,李某在群聊時對張某出言不遜,後面還配上了相應的表情符號,如大笑、摀嘴笑等表情,第二天張某遂以李某侵犯其名譽權為由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李某公開賠禮道歉並進行經濟賠償。
法院審理查明,張某和李沒有任何利益衝突和經濟往來。結合李某戲虐性語言配帶的表情符號,以及群聊內容,並不能認定為對張某名譽權的侵犯。
最終,法院認定,李某的言論雖不太恰當,但並未達到讓張某的一般性社會評價遭到貶損或者降低的程度,於是駁回了張某的訴訟請求。
律師分析: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二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
在判斷某一行為是否構成侵害名譽權時,需要結合受害人的社會評價降低、行為人發布的信息或者所作的陳述存在侮辱誹謗、行為人侵害他人名譽權的行為需要受害人以外的人知悉、行為人的行為具有過錯這幾個面向進行判斷。
此案李某在群聊中調侃他人並配摀嘴笑的表情,確實對張某的人身權利造成一定損害,但沒有導致其社會評價降低的後果,因此法院駁回其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