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3年後堪薩斯大學教授陶豐得到“最輕判決” 虛假陳述罪名仍成立
美國堪薩斯大學(University of Kansas)教授陶豐(Franklin Tao)在被捕3 年零5 個月後迎來法院判決。地方法院法官Julie Robinson 駁回了美國政府方面30 個月監禁、10 萬美元罰款的請求,判定陶豐無需服刑,也不需要繳納罰款。但因在“報告與中國合作關係方面存在過失”,陶豐的虛假陳述罪名仍然成立,並要接受不超過2 年的緩刑期。《科學》新聞(Science News)稱這可能是罪名成立情況下的“最輕判決”。
《科學》新聞稱這可能是罪名成立情況下的“最輕判決”。
一波三折的審判
2019 年8 月21 日,堪薩斯大學副教授陶豐突然被捕。美國司法部隨後發表公告稱陶豐“被指控欺騙美國政府,在接受聯邦經費資助的同時非法受僱於中國的一所研究型大學,並且對其所在大學和聯邦機構隱瞞這一事實”。陶豐就此成為特朗普執政時期“中國行動計劃”(China Initiative)的第一名被告。被捕一個星期後,陶豐獲得保釋,時至今日一直停職在家。
2022 年4 月,陪審團在庭審後認定陶豐犯有三項電信欺詐罪和一項虛假陳述罪。作為一名化學工程學者,陶豐2014 年起在堪薩斯大學環境有益催化中心(Center for Environmentally Beneficial Catalysis)從事可再生能源及頁岩氣相關項目的研究。檢方稱其2018 年與一所中國大學簽訂了一份為期五年的人才計劃合同,與在堪薩斯大學的職責存在衝突,他還向美國聯邦資助機構和堪薩斯大學被隱瞞了該事實。
但陪審團的定罪在5 個月後被法官Julie Robinson 部分推翻。她在要求政府方面提交證據簡報後,認為該證據不足以證明陶豐犯有電信欺詐罪,但維持了其虛假陳述罪的裁定。在本次宣布判決前,Julie Robinson 再次表示,陶豐案與2018 年開始的“中國行動計劃”其他受到經濟間諜指控的案件不同,不屬於該類案件(陶豐最後並未接受上述中國大學的職位)。她還表示,陶豐從事的是可以被自由分享的基礎性研究,並未構成對美國政府資源的竊取。
被捕後已發表16 篇論文,出版一本書
法官還表示,陶豐2019 年被捕並遭到堪薩斯大學停職後,已經發表了16 篇論文,出版了一本書。這些工作都是其保釋在家的時候完成的,高水平的產出證明了他能夠對社會做出持續性貢獻。
陶豐的律師Peter Zeidenberg 則在宣判後表示,僅判一段時間的緩刑讓陶豐“大大鬆了一口氣”,也對法官“沒有損害政府和堪薩斯大學利益”的判斷很滿意。Zeidenberg 還表示,陶豐將繼續上訴,希望法庭撤銷對其的虛假陳述定罪。他還將向堪薩斯大學終止其終身教職的決定發起反抗。
在目前已披露的“中國行動計劃”案件中,麻省理工學院(MIT)機械工程教授陳剛的起訴被撤銷,田納西大學(University of Tennessee)工程學教授胡安明則被判無罪——兩人目前都已經恢復教職,但他們被捕時就被關停了實驗室、失去了自己的課題組成員,學術生涯已經遭到巨大破壞。南伊利諾伊大學卡本代爾分校(Southern Illinois University, Carbondale)的華人數學教授肖明慶由於違反稅法被定罪,被判緩刑一年,無需入獄——法官也駁回了檢方要求其服刑和繳納大額罰款的請求。
雖然美國司法部已於2022 年2 月23 日宣布終止“中國行動計劃”,也承認不公正對待美國華人不是正確方法。但不到一個月後美國耶魯大學(Yale University)醫學院的華人教授林海帆就遭到停職調查,在校方表態全力支持學者的情況下,3 個月後得以復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