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黑匣子都送至北京專家解讀東航事故調查何時有結論
據央視新聞報導稱,3月27日上午9點20分左右,消防救援人員在技術組指定的重點區域深度搜尋,人工挖掘出一橙色圓柱狀物體,現場勘查的民航事故調查人員發現後立即取出,經確認為飛行數據記錄器存儲單元。
發現位置在距主要撞擊點以東約40米的坡面,地表下深約1.5米處。經檢查,記錄器其他部分損毀嚴重,數據存儲單元外觀較為完好。最新找到的飛行數據記錄器,已經搭乘13點的航班送回北京。目前黑匣子已送往專業實驗室進行譯碼工作。
《航空知識》主編、北京航空航天大學航空專家王亞男錶示,駕駛艙語音記錄器會錄製艙內所有的聲音,包括飛行員之間的對話、飛行員與地面空管的交流,也包括所有艙內的背景音。聲音的數據採集,能夠及時還原飛行員當時飛行狀態的反饋,某些操縱意圖的交流;
飛行數據記錄器會採集飛行過程中所有關鍵系統、關鍵設備的工作參數。飛行數據記錄器從數據的角度,再現飛機當時的技術狀態和飛行狀態。
王亞男錶示,兩個黑匣子數據綜合在一起,就能夠推斷飛行員當時的飛行評價是否符合事實、對於飛行操作的意圖是否得到實現等,對還原事故當時情景提供最有力的佐證。
民航事故調查中心主任毛延峰介紹,調查人員需要把兩個記錄器的數據,以及現場勘查的證據、空管雷達數據、機組和空管單位的陸空通話、飛機與地面的數據鏈傳輸信息、證人訪談等信息結合起來,進行綜合分析研判,才能更加客觀準確地分析事故的原因。
毛延峰表示,根據國際民用航空公約的有關規定,初步報告應當在事發之日起30日內發送給有關國家和國際民航組織,應以國際民航組織工作語言發送,中文和英文都是其工作語言。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事件調查規定》,民航局應當在事故發生後30日內向國際民航組織遞交初步調查報告。
調查組將根據上述國內規章和國際公約的有關要求開展事故調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