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媽為給主播打賞,騙了親友280餘萬元並逼女兒賣房
60多歲的蔣某,5年間,瘋狂坑騙身邊好友280餘萬元,還偽造文書坑害弟弟,欺騙女兒賣掉了唯一的房產……這一切,都是為了滿足自己的開銷,包括無節制地給K歌平台的主播打賞。
近日,杭州市上城區檢察院對一起詐騙案提起公訴,經上城區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蔣某以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
以弟弟的名義騙取身邊好友參與“投資”
蔣某性格開朗、交友甚廣,平日經常與好姐妹們聚餐旅行。可是,她每個月的退休工資只有二三千元錢,加之平日開銷較大,經常入不敷出。每當沒錢時,她就會向周邊小姐妹借錢。基於朋友間的信任,蔣某也總能藉到錢。
時間久了,欠的錢多了,她的煩惱也隨之而來。
蔣某的弟弟在省裡一家單位上班。2014年中旬,有人請託蔣某,想通過她聯繫其弟弟,承包她弟弟所在單位工程上的大理石項目,並表示事成之後會給“好處費”。蔣某與弟弟聯繫了,當即被弟弟回絕了。此事剛好被一位好姐妹聽見。
儘管牽線不成,但蔣某卻發現這是一樁“撈錢”的好事。她利用這個信息跟自己身邊的小姐妹們說,有老闆要承包她弟弟單位的一個工程,老闆為了答謝,讓其在他那投資再返利出來以作“好處費”,表示以7萬元為投資基數,一年期限連本帶息能得10萬元。
為了博取信任,蔣某還謊稱工程款有10%保證金由其弟弟掌控,對方萬一還不出錢,則可以利用保證金歸還投資款。
平日,小姐妹們經常聽蔣某提及弟弟是在省裡一家單位的基建部工作,還小有職務,其中一名小姐妹也證實確實聽聞有老闆要在其弟弟那投資的事情,加上投資收益遠比銀行利息高,大家便開始陸陸續續向蔣某轉錢參與“投資”了。此後,蔣某將騙得的錢款一部分用於個人消費,另一部分用於女兒房子的裝修。
為打賞主播不斷“加碼”投資騙局
2017年,蔣某因甲狀腺癌動手術傷到聲帶,醫生建議多唱歌有助於康復,蔣某就下載了某K歌軟件,平時唱歌練嗓子。
後來,她看起了直播,並關注到一位年輕男性主播,無論是相貌還是歌技都長在了她的“審美點”上,逐步開始充值打賞、送禮物給這位K歌主播,金額一次比一次高。
看的時間久了,蔣某被拉進了一個粉絲群,這些“歌迷”互不相讓,漸漸形成了相互攀比、隔空PK禮物的“排位”模式。
為了自己喜歡的主播並贏得關注,蔣某每天都會通過支付寶、微信在K歌平台充值,有68元、288元、488元、950元不等的金額,都用來買不同的直播間禮物為主播刷屏。
幾個月下來,蔣某需要的錢越來越多,就催著小姐妹們追加投資款,被蒙在鼓裡的小姐妹們也不斷“加碼”投資。最終,給主播打賞的錢高達240餘萬元,這窟窿也越捅越大。
走了瘋狂之路偽還造文書、逼女兒賣房
蔣某偽造的承諾書
到了2019年,小姐妹們發現蔣某承諾的到期還本付息一直沒到賬,便向蔣某催收錢款。為了穩住她們,蔣某偽造了承包商姓名、身份證號碼,還私刻了一個承包商的簽字章,炮製了一份《還款承諾書》。
但是,很快承諾還款的時間又到了,蔣某還是沒還上錢,小姐妹們就開始給她的弟弟打電話,甚至一起跑到其弟弟的單位討要說法。蔣某的弟弟解釋,其並非在基建部,並且根本不存在蔣某所說的項目情況。大家這才恍然大悟,這一切只是一場精心策劃的騙局。
在此期間,蔣某還騙了自己的女兒。2018年,蔣某騙女兒說自己股票套牢了,小姐妹在她那投資的錢也被人騙走了,讓女兒賣掉房產為其還貸。而此前蔣某已讓女兒從網絡貸款公司借貸30萬元,用於支付小姐妹們的催收利息。逼債、自殺……面對母親這一堆爛攤子,無奈之下的女兒只好賣掉自己的房子。
最終,識破真相的小姐妹們選擇了報警,公安機關將案件移送至上城區檢察院審查起訴。
經審查,2014年至2018年期間,蔣某虛構他人通過其弟弟的關係取得工程承包權的事實,許諾多名被害人投資承包方的項目能夠獲得高額回報,騙取財物280餘萬元,數額特別巨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已構成詐騙罪。
法院綜合全案事實、證據以及被告人認罪悔罪等情況,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