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間商非法賺差價幣圈灰色生意屢禁不止
美聯儲加息“靴子”落地後,比特幣價格連日上調,卻仍然難掩高波動的風險。而除了“帶單老師”通過拉新返佣獲利外,幣圈商戶這一群體也引起了北京商報記者註意。通過收售穩定幣(以泰達幣為例、縮寫“USDT”),幣圈商戶便能“低買高賣”實現獲利。
更有商戶向北京商報記者承諾,只需繳納1萬元便可以教授操作技巧。而在多位業內人士看來,幣圈商戶通過信息差賺取差價,實際是瘋狂在違法邊緣遊走,一旦捲入洗錢犯罪或被認定為非法金融活動,將面臨法律的嚴懲。
屬非法金融活動
“大批入倉,有貨,價優”“不要問我在不在,一直都在接單中”……3月22日,北京商報記者在一位幣圈用戶的“朋友圈”看到這樣幾條廣告。相關內容中提到的接單對象,正是USDT。
C2C的交易模式下,催生了眾多依靠交易USDT賺取收益的幣圈商戶。幣圈商戶王力(化名)告訴北京商報記者,在虛擬貨幣交易平台交易USDT的情況一般分為兩類,一類是個人用戶炒幣後想要出手離場,這類用戶只需要在平台上進行出售USDT的掛單操作即可;另一類是向平台繳納一定保證金,在通過平台審核後成為個人商戶,可通過平台收售USDT,從中賺取差價。
3月22日,一頭部交易所的自選交易區展示的信息顯示,不同商戶在收款渠道、交易額度以及交易價格方面各有不同。其中,出售USDT的價格主要集中在6.32-6.34元區間,而購買USDT的價格多為6.33-6.36元。
“這樣一枚USDT至少可以賺1-4分錢,在行情出現劇烈波動時,這一差價會更大。對於一些想追趕行情的玩家來說,賣到6.5元也會有人要。USDT的價格也會有變化,但持幣總量不變的前提下,本金不會發生虧損。”王力指出。但對於這一交易模式的單月獲利情況,王力始終三緘其口。
在溝通過程中,王力向北京商報記者表示,若有興趣做這一行,需要盡量準備更多銀行卡和流動資金,並稱只需向其繳納1萬元便可以毫無保留地教授操作技巧。同時,王力還提醒稱:“有部分商戶提出收費2萬-3萬元,千萬別被騙了。”
對於這類幣圈商戶的貨幣模式,中聞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李亞指出,開展虛擬貨幣之間的兌換業務、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虛擬貨幣、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價服務等行為均屬於監管部門認定的非法金融活動,一律嚴格禁止,堅決依法取締,構成犯罪的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易捲入洗錢風波
早在2017年9月,央行等七部委發布《關於防范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明確提出任何所謂的代幣融資交易平台不得從事法定貨幣與代幣、虛擬貨幣相互之間的兌換業務,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代幣或虛擬貨幣。
沉浸幣圈多年的用戶劉雨(化名)告訴北京商報記者,在央行發布上述規定前,各虛擬貨幣交易所採用的業務模式是平台作為中央對手方向用戶提供服務,用戶向平台賬戶充值資金後獲得相應虛擬貨幣。
2017年底,三大頭部交易所陸續上線C2C交易模式,各國用戶可以通過本地法幣購買或出售虛擬貨幣,平台不再觸碰用戶資金。而C2C本質是“個人與個人之間的電子商務”,買賣雙方的價格、交易形式均由用戶自行選擇,C2C也成為用戶進場持幣和出幣兌現的必經環節。
依靠這一模式,幣圈商戶的生意真的好做嗎?北京商報記者也向多位幣圈商戶、用戶以及虛擬貨幣交易所從業人員了解了這一情況。在持續呈現高壓態勢的監管環境下,幣圈商戶仍然風險重重,首先便是容易捲入洗錢風波中。“大額資金沉澱沒有超過7天,我是真不敢接,最近能明顯感覺到,有一批進來’洗’的。”3月22日,多名幣圈商戶向記者做出了類似的表述。
據王力介紹,此前,商戶通常會要求查看客戶資金流水,要保證大額進賬資金超過24小時,但自2021年下半年以來,相關支付渠道的審核更為嚴格,幣圈對於客戶資金來源要求也更為嚴格,“現在基本是至少沉澱7天的資金,還要查看平台交易流水和信用等級,確定真實參與虛擬貨幣交易”。
同時,有虛擬貨幣交易所從業人員向北京商報記者指出,C2C模式下交易相關要求多是由交易雙方磋商決定,平台方會提供風險控制策略,例如T+n限制資金轉出、智能識別高風險客戶等。
北京商報記者多方了解到,在大量洗錢、詐騙案件中,犯罪分子會將非法所得資金分散至多個賬戶,再通過各個手段“洗白”資金。上海對外經貿大學區塊鏈技術與應用研究中心主任劉峰指出,在虛擬貨幣交易過程中,只要涉及到境內轉賬,交易雙方都將面臨資金流安全的問題。一旦某些買家的資金涉及到非法交易,商戶賬戶作為資金流中的一環必然也會被以涉嫌非法的名義凍結。
而除了凍結賬戶資金外,更為嚴重的是捲入到非法洗錢犯罪中。李亞表示,如果商戶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掩飾、隱瞞他人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來源和性質的結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的,可能會構成洗錢罪。此類商戶面臨的將是法律的製裁。
交易活動不受保護
監管重壓之下,幣圈的交易活動更為隱密,C2C交易模式也因為沒有被監管明確叫停而處於灰色地帶,為炒幣活動提供便利。但根據央行要求,各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直接或間接為虛擬貨幣提供賬戶開立、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產品或服務。
多家銀行、支付機構也曾明確禁止賬戶用於虛擬貨幣交易。2021年5月,便有銀行發佈公告明確,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將該行賬戶用於比特幣、萊特幣等的交易資金充值及提現、購買及銷售相關交易充值碼等活動,不得通過該行賬戶劃轉相關交易資金。
“在我國境內監管部門對於虛擬貨幣的交易持反對態度,虛擬貨幣C2C交易採用的是直接向個人用戶轉賬,雖然極易繞開監管,但是同樣面臨兩方面問題”,李亞指出,第一,交易本身不受法律保護,一旦一方出現違約等行為,另一方無法適用中國法律來保護自身的權益,只能是直面損失。第二,虛擬貨幣C2C交易如果涉及到兌換和中介方,就會被認定為非法金融活動,面臨的是遭到取締和涉嫌犯罪問題。
劉峰同、樣建議,虛擬貨幣的交易目前我國法律明確不予保護,因此在未來一段時間應該會持續高壓監管態勢。對此一些投資者應該提高認知,一方面避免被騙、造成財產損失,另一方面也要清楚法律現狀,注意法律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