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部門提醒警惕過度借貸營銷陷阱
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14日發布風險提示,提醒消費者遠離過度借貸營銷陷阱,防範過度借貸風險。
一是誘導消費者辦理貸款、信用卡分期等業務。比如,以“優惠”等說辭包裝小額信貸、信用卡分期服務;或是價格公示不透明,不明示貸款或分期服務年化利率等;還有的在支付過程中故意誘導消費者選擇信貸支付方式。
二是誘導消費者超前消費。利用大數據信息和精準跟踪,一些機構挖掘用戶的“消費需求”後,不顧消費者綜合授信額度、還款能力、還款來源等實際情況,過度營銷、誘導消費者超前消費,致使消費者出現過度借貸、負債超出個人負擔能力等風險。
三是誘導消費者把消費貸款用於非消費領域。誘導或默許一些消費者將信用卡、小額信貸等消費信貸資金用於非消費領域,比如買房、炒股、理財、償還其他貸款等,擾亂了金融市場正常秩序。
四是過度收集個人信息。一些金融機構、互聯網平台在開展相關業務或合作業務時,對消費者個人信息保護不到位,比如以默認同意、概括授權等方式獲取授權;未經消費者同意或違背消費者意願將個人信息用於信用卡業務、消費信貸業務以外的用途等。
針對上述問題,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提醒消費者要了解消費信貸的有關政策和風險,防範過度借貸風險,提高法律意識,保護合法權益。
堅持量入為出消費觀。合理合規使用信用卡、小額貸款等消費信貸服務,了解分期業務、貸款產品年化利率、實際費用等綜合借貸成本。在不超出個人和家庭負擔能力的基礎上,合理髮揮消費信貸產品的消費支持作用,養成良好的消費還款習慣,樹立科學理性的負債觀、消費觀和理財觀。
從正規金融機構、正規渠道獲取信貸服務,不把消費信貸用於非消費領域。樹立負責任的借貸意識,不要無節制地超前消費和過度負債,選擇正規機構辦理貸款等金融服務。警惕貸款營銷宣傳中降低貸款門檻、隱瞞實際息費標準等手段。尤其要提高風險防範意識,不輕信非法網絡借貸虛假宣傳,遠離不良校園貸、套路貸等掠奪性貸款侵害。不把信用卡、小額信貸等消費信貸資金用於購買房產、炒股、理財、償還其他貸款等非消費領域。
提高保護個人信息安全意識。認真閱讀合同條款,不隨意簽字授權,注意保管好個人重要證件、賬號密碼、驗證碼、人臉識別等信息。不隨意委託他人簽訂協議、授權他人辦理金融業務,避免給不法分子可乘之機。一旦發現侵害自身合法權益行為,要及時選擇合法途徑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