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率先宣布將推動個人數據在不同平台遷移:未來5年將投入300萬美元
據報導,互聯網行業的發展要求廠商之間提供更好的數據可移植性和互操作性,日前,美國谷歌公司宣布了一項推動數據遷移的計劃,未來五年時間裡,谷歌準備投入300萬美元和更多的工程師人力,來推進可移植性領域的各個項目,其中包括2018年谷歌參加的DTP計劃(數據轉移項目)。
谷歌新計劃
據報導,谷歌這一舉動的一大背景,是許多國家地區的立法機構開始越來越多關注阻礙互聯網服務切換和互操作的障礙,並且要從市場上把這些障礙消除掉,從而推動廠商競爭。這一改革的手段包括新的數字行業立法、特定的競爭改革以及加強監管執法,或是三種手段皆有之。
在一篇官方博文中,谷歌表示要在數據可移植方面投入更多時間和資金,谷歌計劃要增加方便各種類型數據轉移的“開源庫”,從而讓更多公司和機構參加DTP計劃。
谷歌還提到了這一領域的公司政策計劃,包括在各國進行立法之前施加影響力,影響行業規則和體系。
在歐盟,立法者們正在敲定《數字市場法》的執行細節,這些規定將會涉及到目前具有較大影響力的各種互聯網平台,其中肯定也會包括谷歌。這一詳細制度將包括各種日常運作的要求,包括數據互操作性規定,強制性要求等。
除了歐盟外,其他國家和地區(包括英國、澳大利亞和韓國等)也在採取相關的補救措施,以及實施反壟斷手段,迫使互聯網巨頭變得更加開放,消除數字市場的藩籬。
在美國,最近幾年,聯邦貿易委員會也開始從消費者或者市場競爭的角度關注數據可移植性問題。值得一提的是,谷歌多項業務已經遭到了美國政府的反壟斷調查或指控。
在上述博文中,谷歌表示將繼續升級現有的數據移植工具,比如“谷歌Takeout”。谷歌表示要通過DTP技術,讓用戶把個人文件轉移到不同的服務商。
谷歌披露說,每個月,用戶使用Takeout工具完成的個人數據外遷次數多達820萬次,2021年用戶外遷的文件數量為4000億個,比2019年翻了一倍。
谷歌也表示,將繼續支持其他的機構和研究人員開發數據移植和互操作技術,並且相互合作,開發行業通用的標準以及重大問題的規則指引。
三個原則
谷歌提出了該公司在數據可移植性領域的三個重要原則,首先是支持最常見數據類型的標準,滿足消費者遷移需求,谷歌尤其會支持主流信息的遷移,比如個人照片、播放列表、通訊錄。
互聯網數據遷移對於谷歌自己也是利好。比如,全世界最大的在線音樂服務Spotify,其用戶可以更方便的把個人播放列表遷移到“谷歌Play音樂”上,知名移動社交工具Instagram的用戶,也可以把海量照片遷移到“谷歌照片”服務。當然,更方便的數據遷移條件,也會讓一些谷歌用戶流向競爭對手。
谷歌提出的第二條重要原則,是數據移植性必須是相互的。即允許用戶遷入數據的互聯網平台同時也應該讓用戶遷出數據,這將會鼓勵消費者嘗試不同的服務商,而無需擔心損失自己的歷史數據。
谷歌上述的擔心並非空穴來風。比如在歐盟,立法者正在起草推動數據重複使用的《歐盟數據法》,在物聯網領域,該法律要鼓勵聯網設備之間的數據共享。然而根據法律草案的一個條款,被定義為“看門人”的重要互聯網平台,卻無法通過遷移獲得第三方的數據,這一條款的目的是限制重要平台的市場影響力。根據這一條款,谷歌有可能被擠出未來的物聯網數據交換市場。
谷歌提出的第三個原則是重視個人隱私保護和網絡安全。谷歌表示,有關數據移植的法律法規應該防止不良行為,比如非授權訪問、數據偏離或是其他欺詐行為。針對這些不良行為的措施可以包括賬戶認證、數據加密以及延期遷移。
無獨有偶,過去,美國社交網絡巨頭Meta也反复警告,數據移植性很難做好,可能犧牲用戶隱私安全。該公司甚至表示,過去發生的“英國劍橋分析公司醜聞”(數千萬用戶個人隱私遭洩露)也表明,太多的數據開放對於用戶的隱私和安全是弊端。
在這一方面,谷歌也希望影響數據移植立法,這樣,谷歌可以利用隱私或安全的名義,對於數據移植設定一些條件。
有行業聲音認為,和Meta一樣,谷歌也會利用用戶隱私作為一個手段,來阻止通過數據開放推動互聯網競爭的法律法規。但是實際上,在谷歌的數據挖掘和網絡廣告帝國中,在保障用戶隱私安全上,谷歌體現得慢慢吞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