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建議立法懲治“35歲”就業歧視:不妨從公務員開始
你超過35歲了嗎?兩會期間,35歲就業歧視得到廣泛關注,不少委員、代表紛紛獻言獻策。全國政協委員、中國餐飲30年傑出人物、中國青年創業導師洪明基就建議,相關部門可以通過立法的方式,懲治就業年齡歧視。
洪明基指出,改革開放之初,基層年輕幹部就是以35歲劃分界限,如今經濟日新月異,年齡標準卻停滯不前。用人單位盲目設置的年齡條件,不僅導致就業難,還大大打擊了求職者的自信心,甚至引發新的社會矛盾,破壞壞和諧穩定大局。
這種“年齡門檻”長此以往下去,不僅不能讓企業得到發展,還會給社會傳遞一種消極信號,那就是讓人認為35歲以上人群喪失了勞動能力。
事實上,35歲左右的人有了經驗和閱歷,正是打拼事業的黃金年齡。
洪明基建議,政府機構、國有企業可以發揮帶頭示範作用,探索開放公務員考試35歲限制,可以在北上廣深等發達地區開始(視頻)。
在此之前,全國人大代表、編劇蔣勝男也建議,取消國家公務員報考35歲以下的年齡限制。
她說,35歲是一個人做事業最好的黃金年華,也正處在一個艱難的人生階段,上有老下有小。
很多35歲以上者在二次就業時遇到年齡歧視。不應該有這種歧視。最重要的是看人的能力和認真工作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