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PO對InterDigital發起FRAND費率訴訟
OPPO已在廣州知識產權法院對InterDigital發起訴訟,要求法院裁定全球FRAND許可費率。此舉應是OPPO對2021年底InterDigital在英國、印度和德國起訴OPPO專利侵權的回應。
此前的消息顯示,2021年底美國上市NPE(非執業實體)InterDigital公告稱,12月20日和12月22日,該公司已在英國、印度和德國對OPPO、一加和Realme發起專利侵權訴訟,涉訴專利包括3G、4G、5G和HEVC標準相關專利,所有訴訟中均要求禁令。
InterDigital專利許可策略一向較為強勢,也慣用訴訟手段逼迫手機企業接受其專利費。而OPPO多次旗幟鮮明地表示,尊重知識產權並倡導合理收費,倡導以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許可人和被許可人之間的爭議,互相尊重專利價值。此次訴訟發生的原因,應是InterDigital與OPPO在許可費率和許可條件上難以達成一致。
面對分歧,InterDigital選擇的訴訟地都是對專利權人較有利的司法區域,如果OPPO只是被動應訴顯然是不夠的。此次OPPO在廣州知識產權法院對InterDigital提出FRAND之訴,應該就是為了對抗NPE的這種選擇性訴訟,也是為了充分地在知識產權領域發聲。對於我國來說,也是又一個積極參與全球知識產權治理規則制定的機會。
在裁定許可費率方面,在華為與InterDigital這一經典案例中,我國法院就曾裁定過,InterDigital 2G, 3G和 4G 專利的FRAND 許可費率,不應超過華為相關產品售價的0.019%,在裁定費率方面並非沒有經驗。而在管轄權方面,在2020年深圳中院對OPPO訴夏普案管轄權異議的裁定中,首次以成文裁定形式確認了中國法院對標準必要專利全球許可費率的管轄權。2021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更是在夏普對此案的上訴中明確了對標準必要專利全球許可條件的管轄規則。這些都為中國法院裁決全球許可條件奠定了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