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擬叫停面向學齡前兒童培訓教育移動應用
近日,北京市教育委員會發布《關於進一步做好教育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備案及管理工作的通知(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其中提出,“面向學齡前兒童培訓的教育移動應用一律停止運行”。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7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要求各地統籌做好面向3歲至6歲學齡前兒童的校外培訓治理工作,“不得開展面向學齡前兒童的線上培訓”。
在接受《法治日報》記者採訪的專家看來,北京此舉與“雙減”政策相符,體現了嚴格控制學齡前教育教學內容在線化的趨勢。
雙減延續至學齡前教育
糾正學齡前教育小學化
“如果App都下架了,我兒子也不用天天看手機了。”2月25日上午,在北京市朝陽區廣順北大街附近一家快餐店裡,北京市民雷玟(化名)告訴記者。
今年38歲的雷玟在一家事業單位工作,有一個5歲多的兒子。為了兒子認知啟蒙,在朋友的推薦下,她下載了一款標明針對3歲至6歲兒童的快樂啟蒙App,開設益智百科、趣味英文等版塊,有兒歌、動畫等。
雷玟發現,兒子很喜歡這款App的內容,經常邊看動畫短片,邊“咯咯咯”笑個不停,有時還在家裡模仿動畫短片的語言和動作。
記者下載這款App後點擊進入,一聲稚嫩的童音傳來。經App提示,記者將寶貝年齡設置為5歲。進入主頁面後,隨機點開“恐龍世界”版塊並播放一集動畫可以看到,2分多鐘的動畫有6900多萬人觀看。
面對這款App,雷玟有些矛盾,一方面其中的動畫內容給兒子帶來了歡樂,還學了東西;另一方面兒子顯然被吸引住了,每天都要拿著她的手機看很長時間。
記者查閱發現,目前面向學齡前兒童的App還有不少,主要集中於幼兒學識字、拼音、英語等。
針對這種面向學齡前兒童的教育移動應用,北京擬全面叫停。
2月16日,北京市教育委員會發布徵求意見稿,提出“面向學齡前兒童培訓的教育移動應用一律停止運行”。
對此,首都師範大學教育政策與法律研究院副院長蔡海龍稱,2021年7月“雙減”政策出台以後,如何有效減輕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實現教育高質量發展成為我國教育改革與發展的重要目標。此次徵求意見稿的提法,可以看作是“雙減”政策在學齡前教育領域的延續和銜接。
蔡海龍認為,這意味著對學齡前教育領域的監管正在加強,曾經備受市場化困擾的學齡前教育領域正在逐漸回歸作為社會公益事業的本質屬性。
中國人民大學教育學院副教授周詳認為,北京此舉與國家“雙減”政策導向相符,體現了政府從根本上解決校內外學業課業負擔壓力,堅決克服和糾正學齡前教育“小學化”傾向以及強化了國家保護未成年人尤其是學齡前兒童的決心。
教育移動應用政策出台
監管逐步製度化規範化
記者梳理政府出台的有關教育移動應用政策的脈絡發現,我國對教育App的監管經歷了一個逐步強化並且制度化和規範化的過程。
2018年12月,教育部辦公廳發布《關於嚴禁有害App進入中小學校園的通知》,要求各地建立學習類移動應用進校園備案審查制度,嚴禁含有色情暴力、網絡遊戲、商業廣告及違背教育教學規律等內容的移動應用進入中小學校園。
“這說明,對教育App進行治理的重點在於防止有害App進校園。”蔡海龍說。
2019年7月,教育部等六部門發布《關於規範校外線上培訓的實施意見》,對開展線上培訓的教育移動應用提出了實施備案審查制度、強化綜合治理等更加明確的監管要求。
當年8月,針對教育移動應用快速發展的情況,教育部等八部門專門出台了《關於引導規範教育移動互聯網應用有序健康發展的意見》,要求在建立備案製度的同時,通過加強行業規範、建立協同製度、拓展監督渠道、加強考核問責等途徑進一步健全相應的監管體系。
3個月後,教育部辦公廳又印發了《教育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備案管理辦法》,明確要求教育移動應用的提供者應在完成互聯網信息服務(ICP)備案和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定級備案後,進行提供者備案。自主開發、自主選用和上級部門要求使用的教育移動應用均應進行使用者備案。
蔡海龍認為,2019年以後,由於越來越多的教育培訓轉到線上進行,對開展線上培訓的教育移動應用進行監管逐漸成為治理的主要目標。
2021年3月,教育部發布《關於大力推進幼兒園與小學科學銜接的指導意見》,明確要求落實國家有關規定,校外培訓機構不得對學前兒童違規進行培訓。
同年7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各地在做好義務教育階段學生“雙減”工作的同時,還要統籌做好面向3歲至6歲學齡前兒童和普通高中學生的校外培訓治理工作,不得開展面向學齡前兒童的線上培訓,嚴禁以學前班、幼小銜接班、思維訓練班等名義面向學齡前兒童開展線下學科類(含外語)培訓。
根據徵求意見稿,不僅是面向學齡前兒童的學科培訓類教育App,而且面向學齡前兒童的非學科培訓類教育App都將停止運行。
“2021年以後,隨著’雙減’政策提出對深化校外培訓機構治理的要求,對教育App的監管得到進一步加強。”蔡海龍說,此次北京市公佈的徵求意見稿在國家相關政策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了教育類App的備案範圍,並且根據“雙減”工作要求,針對學科培訓類App和非學科培訓類App提出了不同的監管要求,有利於加強教育移動應用監管,提升教育移動應用服務質量和保障水平。
組建專業機構識別軟件
探索建立行業自律機制
根據徵求意見稿,北京市將強化協同監管,北京市教育委員會牽頭負責教育移動應用治理工作,負責統籌協調,受理有關社會投訴舉報,對於違反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會同相關部門開展聯合治理。
對於徵求意見稿設計的協同監管部分,周詳建議可以從兩方面進行細化,即政府從供給側進行嚴格控制,家長從用戶端進行理性選擇。
在周詳看來,互聯網本身就是一種新力量,需要充分利用技術帶來的優勢,也需要防止其對教育規律的破壞。未來需要根據互聯網環境下教育應用的發展趨勢變化,完善對教育移動互聯網備案的精準性。
“應嚴格控制學齡前教育教學內容的在線化趨勢,提倡和完善學齡前教育的線下解決方案,鼓勵家校合作、社會組織參與,開展更多的線下教育活動。”周詳說,還要加強資源監管,組建專家、管理者、家長等多方參與的治理委員會,對新出現的軟件進行識別和評估。
蔡海龍認為,徵求意見稿的落實保障部分有兩點亟須明確:一方面,依法負有管理責任的政府職能部門和其他相關責任主體要全面履行職能,建立協同治理機制,通過創新治理方式和治理手段,確保政策目標得以完整實現;另一方面,還應建立必要的行業自律機制,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在製定和維護本行業道德準則和自律公約的積極作用,探索建立開發者信用評價、信息通報等獎懲機制,形成厚植行業自律機制的沃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