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淘寶等或按超級平台監管 對使用者有何影響?
市場監管總局發佈《互聯網平臺分類分級指南(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分類分級指南》)、《互聯網平臺落實主體責任指南(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主體責任指南》》。 互聯網超級平台的標準是什麼? 不同級別類別的平臺需履行什麼責任? 如何監管? 普通使用者又將從中受到什麼影響?
互聯網平臺分級標準。 圖片來源:市場監管總局”市說新語”公眾號
超級平臺來了! 淘寶微信或在列
我國互聯網平臺主要分為六大類,即網路銷售類平臺、生活服務類平臺、社交娛樂類平臺、資訊資訊類平臺、金融服務類平臺、計算應用類平臺。 平時大家常用的社交、遊戲以及短視頻等分在社交娛樂類平臺。
在分級上面,分為超級平臺、大型平臺、中小平臺三個級別。 值得注意的是超級平臺,指同時具備超大用戶規模、超廣業務種類、超高經濟體量和超強限制能力的平臺。
具體看,超級平臺上年度在中國的年活躍使用者不低於5億;平臺核心業務至少涉及兩類平台業務;平臺上年底市值(估值)不低於10000億元;平臺具有超強的限制商戶接觸消費者(使用者)的能力。
據不完全梳理,目前滿足上述條件的互聯網企業或有阿里,網易、小米等企業也可能有望成為超級平臺。
微信及QQ用戶數。 圖片來源:騰訊2021年上半年財報截圖。
如,騰訊目前總市值超38000億元,旗下擁有社交、遊戲、互聯網廣告、資訊等多項業務。 其發佈的財報顯示,截至2021年6月底,微信及QQ合併月活用戶數達12.5億。
當然,還有一些企業未上市,無法準確評估其市值等數據,例如抖音、螞蟻金服等都有可能屬於超級平臺。
超級平臺將受反壟斷、數據安全等強監管
《主體責任指南》指出,超大型平臺經營者應當遵守公平和非歧視原則,同時在開放生態、數據管理、風險防控、內部治理等方面受到多方面監管。
《主體責任指南》明確,互聯網平台經營者不得從事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等壟斷行為;不得利用技術手段,通過影響用戶選擇或者其他方式,實施妨礙、破壞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的網路產品或者服務正常運行的不正當競爭行為;不得以合併個人數據為目的誘導、強迫用戶登錄並使用自身提供的其他服務等。
有分析人士指出,無疑,互聯網超級平臺將受到更嚴格的監管,平臺責任也將更大。 同時,《分類分級指南》的出臺也將讓監管更加有的放矢。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薛軍表示,《分類分級指南》強調針對不同類型的平台,實施合理的分級分類的規範要求,而不是各種類型的平臺”一刀切”,這是一種更加務實的做法,尤其區分超級平臺與其他平臺,使得監管措施更加有針對性。
普通使用者受啥影響?
根據《主體責任指南》,互聯網平台經營者應當保障消費者的各項法定權利,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 互聯網平台經營者應當建立便捷有效的投訴、舉報和爭議在線解決機制,協助消費者維護權益。
此外,互聯網平臺經營者針對平臺內經營者的商品和服務,應當建立內部監督檢查制度,督促平台內經營者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要求的產品及服務。 互聯網平臺經營者應當承擔相應的安全保障義務,保護消費者人身、財產安全。
值得注意的是,《主體責任指南》提出,互聯網平台經營者不得限制平臺靈活就業人員在其他互聯網平台就業。 這意味著「外賣小哥」等新業態就業人員以後就業或更加靈活。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