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除濕機存在起火風險 格力同意接受9100萬美元罰款
美國司法部在官網發佈消息,稱中國企業格力已於與美國司法部達成延遲起訴協定。 根據協定條條款,珠海格力和香港格力同意接受總額為9100萬美元的罰款(約合人民幣超5.8億元),並同意向因公司有缺陷的除濕機而引起火災的任何未獲賠償的受害者提供賠償。
這一高達9100萬美元的協定源自格力電器生產的一款除濕機,因存在質量問題導致美國部分地區的使用者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火災,造成了部分財產損失以及人員傷害。
格力的除濕機產品在美國市場一直波瀾不斷。 早在2013年,格力除濕機就在美國加州遭遇了1.5億美元訴訟官司。 原告方指控格力通過經銷商銷售的除濕機容易導致起火。 指控還指格力不僅否認這些在美國銷售的除濕機具有危險性,而且在轉銷商將該問題向美國政府報告後實施報復行為。
也就是從2013年開始,格力啟動了兩次除濕機召回,在2013年9月的第一次召回中,”問題”除濕機涉及12個品牌,召回數量約為225萬台。 在2014年1月的擴大召回中,涉及GE品牌的除濕機數量約為35萬台。
召回的涉事除濕機是2005年1月至2013年8月期間在美國和加拿大的商店以及亞馬遜和Ebay網站上銷售的,共涉及包括格力、丹比(Danby)、德龍(De』Longhi)、飛達士(Fedders)、Fellini、Frigidaire、GE、Kenmore、Norpole、Premiere、Seabreeze、 SoleusAir和SuperClima13個品牌,但生產商均為格力電器。
此外,另一大中國家電巨頭美的此前也在美國召回除濕機。 這些產品是2003年1月至2013年12月間在北美銷售的,其中美國涉及的召回數量約為340萬台,加拿大約為85萬台。
業內普遍認為,格力電器此次甘願提前和解,應該是對訴訟結果有所評估,或認為賠償責任很可能大於此次的處罰金額。
也有法律界人士分析,中國企業在美國打官司,無論是律師費用還是時間、精力成本都相當昂貴,因此大多數中國企業在這裡類有事實發生的情況面前都偏向於選擇和解,哪怕需要付出不小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