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帶貨破億網紅主播能分到多少? 如何交稅? 專業人士解答
近日,河南鄭州金水區稅務局運用大數據,實現資訊系統自動提取數據,追征一名網紅的662.44萬元稅款收入國庫的消息,引起了眾多網友的熱議和關注。 原來網紅直播帶貨的收入這麼多,單稅款就繳納了這麼多,可以預想,他收入有多高。如今,雙11購物盛會已經開啟。 那麼,網紅直播帶貨收入分成怎樣計算,並且稅務是如何繳納的呢? 對此,有專業認識給出了答案。
據介面新聞報導,據淘數據,10月20日當天,淘寶平台共計有約1.4萬場直播開播。 其中,李佳琦Austin、薇婭viya兩名主播”雙十一”首場直播銷售額分別達到約121.3億元、80.7億元,觀看人數均在2億以上。
據東吳證券分析,從產業鏈來看,直播帶貨的分成模式為固 定坑費+傭金,傭金按照GMV (網站成交額) *-定比例 ( 10%-50% )收取。
以「薇婭」直播帶貨夢潔股份產品為例,2019年、2020年,夢潔股份和謙尋文化旗下主播「薇婭」分別合作3次、4次(1次直播結算數據未知),累計銷售金額分別達到469.25萬元、812.12萬元。 2019年3次直播、2020年前3次直播,夢潔股份分別支付費用104.22萬元、213.24萬元。
單品傭金收入在百萬元以上,網紅主播們要如何交稅? 目前,根據雇傭和運營形式不同,網路主播的「交稅路徑」主要有兩種。
一、網路主播獨立運營;主播通過抽成或定額攤位費,向平臺或者商家收費。 如果主播已經進行工商登記為個體工商戶,或者與平臺和商家達成合作,,需主播自行繳納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
二、主播如是平臺或商家直接聘請,通過簽訂聘用合同,約定固定或者保底加提成的薪資,為主播支付”工資、薪金所得”,有平臺或者商家負責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
據中國互聯網絡資訊中心(CNNC),2021年上半年,中國電商直播用戶規模為3.84億,占直播用戶規模的約60%,占線民整體的38%。
在《2020年直播電商主播指數榜單(TOP100)》中,2020年抖音、快手和淘寶三個平TOP100主播中,薇婭Viya、李佳琦 Austin、Tmor小小瘋和趙四(尼古拉斯)等5名”網紅”主播累計銷售額破百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