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高收入者明年起年終獎要多交個稅:專家科普如何計算
相信一些朋友已經耳聞年終獎納稅方式要變的新聞,簡單來說,從2022年1月1日起,年終獎就要併入當年綜合所得一併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了,而今年(2021年)內的年終獎收入仍可以單獨計稅。 或者說就是文末中圖1和圖2所述的計算差異。
據媒體報導,多位專家認為,年終獎個稅優惠政策年底前到期,主要影響中高收入者,明年起他們獲得的年終獎需要多繳納個稅。
問題一:以1萬元年終獎為例,納稅方式改變前後到手差多少?
按照先行年終獎減稅優惠政策,即把年終獎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月度稅率表(詳見下圖),來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
年終獎1萬元適用最低檔3%稅率,也就是需要繳納個稅300元,最後到手年終獎9700元。
明年起個稅優惠政策取消后,適用具體稅率是納稅人全年最終應納稅所得額對應的綜合所得稅率(3%~45%)。 假定全年的應納稅所得額在10萬元,根據圖2,1萬元年終獎需要按照10%稅率納稅,即1萬元需要納稅1000元,到手9000元。 這相比上述優惠政策下,到手年終獎少拿700元。
從表中也能看到,收入越高納稅越多,如果全年應納稅所得額超96萬,將適用最高的45%邊際稅率,那麼每1萬元年終獎需要納稅4500元。
問題2:公司如何趕上年終獎減稅優惠的末班車?
為了讓員工少交一筆年終獎個稅,這些企業應該在今年底之前發放,才能讓員工享受年終獎優惠政策。
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年初或者年內已經發放上年年終獎,那麼今年底前”突擊”發放,仍然不能享受優惠,這是因為,年終獎政策一年只能用一次。
問題3:年終獎減稅優惠是否延續?
對此專家有不同觀點,有的從公平角度認為不應延續,也有的從疫情、汛情等今年的社會實際出發,以及當前財富分配收入差異的現狀,認為可以適當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