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立法者希望FB等平臺在向用戶推薦有害內容時承擔法律責任
據外媒The Verge報導,美國民主黨立法者希望社交網路在向用戶推薦有害內容時面臨法律責任。 議員Anna Eshoo (D-CA)、 Frank Pallone Jr. (D-NJ)、 Mike Doyle (D-PA)及Jan Schakowsky (D-IL)提出了”反對惡意演算法的正義法案”,該法案將修改《通信規範法》第230條的保護措施,排除那些有助於身體或嚴重精神傷害的”個性化推薦”內容。
該法案是根據Facebook舉報人法蘭西斯-豪根(Frances Haugen)上周在國會提出的建議制定的。 豪根是一名洩露了大量Facebook內部研究的前雇員,她鼓勵立法者打擊那些根據用戶參與度對內容進行推廣、排名或其他排序的演算法。 該法案適用於月訪問量超過500萬的網路服務,並排除了某些類別的材料,包括網路託管等基礎設施服務和返回搜尋結果的系統。
對於被涵蓋的平臺,該法案針對的是《通信規範法》第230條,該條款阻止人們就用戶發佈的第三方內容起訴網路服務。 新的例外規定將允許這些案件繼續進行,如果這些服務在知情的情況下使用”個性化演算法”來推薦有關的第三方內容。 這可能包括帖子、群組、帳戶和其他使用者提供的資訊。
該法案不一定允許人們對豪根批評的那些材料提出起訴,其中包括仇恨言論和與厭食症有關的內容。 這些內容在美國是合法的,所以平臺不需要為其提供額外的責任保護。 該法案還只包括個人化推薦,定義為用”依賴個人特定資訊”的演算法對內容進行排序。 公司似乎仍然可以使用大規模的分析方法來推薦最受歡迎的一般內容。
豪根在她的證詞中建議,目標是增加一般法律風險,直到Facebook和類似公司完全停止使用個人化推薦。 她說:「如果我們改革第230條,讓Facebook對他們有意做出的排名決定的後果負責,我想他們會擺脫基於參與度的排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