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前雇員投訴公司保密規定違法 律師:大部分規定可能是非法的
當地時間週二,蘋果一名前雇員投訴蘋果公司有關不得洩露公司秘密的嚴格規定違反美國勞動法。 一名被解僱的蘋果員工向美國國家勞資關係委員會(NLRB)提交訴狀,稱蘋果公司員工手冊中的嚴格規定和公司首席執行官蒂姆·庫克(Tim Cook)最近關於懲處洩露公司信息行為人的做法都違反了美國法律。
在週二的訴狀中,蘋果前雇員阿什利·格約維克 (Ashley Gjovik) 稱,庫克在今年9月發給全體員工的郵件中說,”洩漏公司機密資訊不屬於蘋果,”這種說法違反了《國家勞工關係法》。 據悉,美國《國家勞工關係法》保護美國員工在工作場所相互溝通和參與集體行動的權利。
庫克寫道,蘋果正在「盡其所能找出洩密者」,”我們不會容忍洩漏公司機密信息,無論是產品智慧財產權還是重要會議的細節都不行。 “此前有媒體報道稱,上周公司召開了一次內部員工大會,管理層在會上回答了有關薪酬平等等問題。
格約維克的訴狀還質疑蘋果員工手冊中存在一些她認為非法干涉員工權利的規定,包括限制員工披露「商業資訊」、與記者溝通交談、透露同事薪酬或發佈不禮貌的推文等等。
蘋果暫未就此事進行回應。
格約維克曾是蘋果一名高級工程項目經理,在向美國職業安全與健康管理局、美國平等就業機會委員會以及美國國家勞資關係委員會等機構提出投訴后,於今年9月份被蘋果解僱。
在格約維克公開的訴狀中,蘋果聲稱她是因違反員工不得洩露公司產品機密資訊等規定而被解僱。 格約維克說,她之所以被公司解僱就是因為她之前曾發起投訴。 格約維克說,在自己表達了對工作場所健康危害的擔憂後,一再被公司管理層騷擾、羞辱。 蘋果還要求不要將她的擔憂告訴同事。
各地官員會對個人向NLRB提出的投訴進行調查。 如果他們認為這些指控有一定道理,但無法達成和解,就會讓代表NLRB的總法律顧問提出申訴,然後由該機構法官進行考量裁決。 這些法官的裁決結果可以送至位於美國華盛頓的NLRB成員處,然後再上訴到美國聯邦法院。 NLRB有權命令相關公司改變不合法的規定,並告知員工權利,但通常不能對公司高管的不當行為追究個人責任,也不能發出任何懲罰性賠償命令。
格約維克的投訴更有可能獲得成功。 NLRB新任總法律顧問詹妮弗·阿布魯佐(Jennifer Abruzzo)表示,她有興趣挑戰員工手冊規定。
在2017年一起涉及波音公司的判例中,當時的NLRB裁定,一些公司規定對員工權利的潛在負面影響可能被合法的商業理由所抵消。 在那個案例中持反對意見的成員之一勞倫·麥克費蘭(Lauren McFerran)現在是NLRB主席,他們可能推翻這樣的先例。
根據涉及波音公司的判例標準,庫克在備忘錄中所述規定和格約維克投訴中引用的政策可能被認為是合法的,但懷俄明大學法學教授、前NLRB律師邁克爾·杜夫(Michael Duff)表示,根據更早、更親勞工的先例,”即便不是全部的話,但大部分”規定可能是非法的。
NLRB前成員、前任主席威爾瑪·利伯曼(Wilma Liebman)表示,目前NLRB很可能認為庫克在備忘錄中所作的聲明是非法的。
利伯曼在一次採訪中說,”他在這裡說得太過分了”,限制了員工對工作場所問題的討論,而不僅僅是管控智慧財產權洩露的問題。 “這限制了人們談論就業政策的權利。”
格約維克在一次採訪中說,她希望她的案件能夠説明NLRB建立一個更親勞工的先例,並通過打破蘋果公司的保密文化來推進公司在工作場所組織方面的發展。
“最終,”她說,”如果不讓員工放心說出他們原本受到法律保護的事情,我們就永遠不會看到蘋果發生任何系統性的變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