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考慮調整數位法案條款 更多歐洲公司或被納入監管
歐盟一位高級議員當地時間週三表示,歐盟議會可能會調整”數字市場法案”( DMA)條款,擴大適用該法案約束的網路科技範圍。 此舉可能意味著一些歐洲公司,如 Booking.com,可能會被列入適用該法案約束的名單。
本來該法案立法目的,主要是劍指佔據市場壟斷地位的網路科技公司,如Facebook、Alphabet公司旗下Google、亞馬遜、蘋果和微軟等美國五大科技巨頭。 這類網路公司也被稱作「看門人」公司,其業務覆蓋多個國家和地區、對市場有重大影響、能夠獲取大量使用者和大量企業數據資訊的公司。
歐盟反壟斷事務主管瑪格裡特•維斯塔格(Margrethe Vestager)稱,推出DMA旨在對具有市場主導地位的網路科技公司進行監控。 目前,DMA仍處於立法階段。
正在推進DMA的歐盟議員安德列亞斯·施瓦布(Andreas Schwab)表示,歐盟議會正在考慮降低適用DMA的門檻。 他在接受採訪時表示,有關DMA的最終條款尚未定稿,但他建議網路科技公司市值達到800億歐元,就要被列入適用DMA約束的公司名單。 施瓦布此前曾建議將這個數位定為1000億歐元。
施瓦布稱,希望有更多的歐洲公司能夠成長達到這個門檻水準,並且成為適用DMA約束的公司。
根據融資數據,荷蘭的在線旅行公司 Booking.com 的目前市值約為1000億美元(約合867億歐元)。
施瓦布認為歐盟監管機構根據DMA向這類網路科技公司索取資訊是很重要的,他希望儘快與其他議員取得一致意見,以便歐盟議會儘早地對DMA草案進行投票表決。 此外,他認為在DMA於2023年成為正式法案之前,歐盟與成員國家討論實施細節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