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前安全主管稱蘋果應做更多工作來保護兒童
據外媒報導,Facebook前安全主管表示,蘋果和Google應該在保護兒童上網方面發揮更多的作用,這兩個平臺的控制者非常適合根據使用者的年齡限制對在線服務的訪問。
美國《兒童在線隱私保護法》(COPPA)等法律和其他保護兒童不看到令人不安的在線內容的授權,目的是讓公司與立法者的期望保持一致。 然而,雖然存在這些法律,但有人建議,也許由平臺持有者來監督設備的使用方式,而不是求助於網站、應用程式和內容建立者會更好。
在9月28日發佈的推文中,斯坦福大學互聯網觀察站的Alex Stamos就改善兒童安全的監管變革提出了建議。 該系列推文提供了一些想法,但最大的可以說是圍繞著蘋果和Google可能執行的事情,作為主要移動操作系統的控制者和應用程式商店和Google遊戲商店的運營商。
《 Protocol》指出的一項措施是改變設備的初始設置過程,詢問主要使用者是否為兒童,並在本地存儲出生日期。 據推斷,計算出的年齡可以通過API提供給每個應用程式,而不是每次都要求使用者進行年齡驗證。
Stamos提出,對於允許18歲以下使用者使用的應用程式,可以強迫開發者發佈不同年齡段的兒童安全計劃,如13至15歲的兒童,或10歲以下的兒童。
Stamos建議,應用程式商店可以發揮一定的作用,根據設備上存儲的主要使用者的年齡來實施年齡限制。 雖然開發者需要概述哪些年齡段的人應該能夠使用該應用程式,但理論上這將防止年輕用戶接觸到含有更多成人內容的應用程式。
這種方法可以最大限度地減少年輕使用者為特定服務繞過年齡限制的機會,如查看成熟遊戲的預告片,或只是為了訪問色情內容。
Stamos還表示,COPPA可以被一項法律所取代,該法律對兒童採用分階段的方法,以可定義的年齡範圍逐步提供更多的在線訪問,而不是”13 歲的明確界限”。 最後,他提到需要與獨立研究人員合作進行合理的隱私控制。
Stamos的這段話帶有諷刺意味,因為Stamos之前是Facebook的安全主管,這個科技巨頭一直為Facebook的年齡相關問題所困擾。 該公司為年輕用戶創建Instagram的計劃遭到譴責,並最終暫停,而Facebook試圖說服批評者這是一個好主意。
Facebook還因為一次重大的內部文件洩露受到了批評,指責該公司更關心其演算法,而不是讓使用者遠離仇恨內容或錯誤資訊。
蘋果公司確實為使用者提供了某種程度的家長控制,讓家長有辦法限制設備上可以執行的內容,並設置限制。 然而,這些通常需要父母首先設置控制,這不一定是保護兒童的有效途徑。
蘋果公司試圖通過引入新的工具來防止CSAM的擴散,包括警告父母他們的孩子即將看到或發送色情圖片,這被廣泛批評為一種侵犯隱私的措施。 憤怒的聲音迫使蘋果公司推遲發佈,以收集更多的反饋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