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斯拉被判應對工廠種族歧視不力 向黑人員工賠償1.4億美元
美國加州一家聯邦陪審團週一裁定,特斯拉公司使前黑人員工歐文·迪亞茲(Owen Diaz)遭受了種族敵意工作環境,未能採取合理措施來防止他受到種族騷擾,命令該公司向迪亞茲賠償近1.37億美元。 原告迪亞茲在2015年6月至2016年5月在特斯拉擔任電梯操作員。
他在訴狀中稱,自己在特斯拉加州弗里蒙特工廠遇到了種族主義虐待、歧視以及騷擾,包括”黑鬼”等”日常種族主義修飾詞”。 迪亞茲在訴訟中稱,工人們遇到了”直接來自吉姆·克勞時代”的場景。 1876年至1965年,美國曾經出臺吉姆·克勞法,對有色人種實施種族隔離。 在那個年代,工人們常常受到種族騷擾,但監督人無動於衷。
“特斯拉的進步形象是一層外牆紙,掩蓋了它對非裔美國員工的倒退、有損人格的對待方式。” 訴訟稱。
就業律師事務所加州民權法律團體的律師勞倫斯· A·奧根(Lawrence A. Organ)周一證實了這一判決。 他表示,在這1.37億美元賠償金中,690萬美元是與情感抑鬱相關的賠償金,另外1.3億美元是懲罰性賠償金。
特斯拉很可能上訴。 特斯拉律師、來自盛智律師事務所的特雷西·甘迺迪(Tracey Kennedy)尚未置評。 特斯拉尚未置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