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抗爭歐盟50億美元反壟斷罰單:網友用我們是因為體驗最好
據報導,之前,歐盟委員會以「Android操作系統存在壟斷行為」為由,對美國Google公司開出創紀錄的50億美元罰款單。 Google不服裁決提出上訴,而在近日的法庭聽證會上,Google律師表示,全世界幾十億的網友使用Google的互聯網服務,是因為服務體驗最佳,而不是Google為保持市場競爭優勢進行的一些合作交易。
2018年,歐盟委員會對Google開出了43.4億歐元(相當於50億美元)的罰單。 該機構指出,Google濫用Android操作系統的競爭優勢,打擊對手,並且進一步鞏固在通用網頁搜索領域的領先地位。
歐盟委員會指控Google進行了一系列不公平交易,其中包括要求第三方智慧手機製造商預裝Google搜索、GooglePlay軟體商店,Chrome瀏覽器等軟體,Google還達成協定,要求手機廠商停用Android系統的(非Google官方)定製版本。
Google對於歐盟委員會的裁決提出了司法上訴。 日前在歐洲普通法院(歐盟內部第二大高等法院),Google律師梅利德斯·皮克福德(Meredith Pickford)對法官表示,每天,全世界幾十億互聯網使用者使用Google作為他們的主要搜索工具,這並不是Google濫用了主導地位,而是因為Google搜索是行業內最好的。
皮克福德表示,Google對外進行的一些合作,目的並不是阻礙市場公平競爭,而只是為了保持Google自己的競爭力。
皮克福德表示,互聯網公司可以努力和公平競爭,消費者並不是傻瓜。 如果微軟的必應搜索或者其他搜尋引擎比Google好用,他們會使用這些搜尋引擎。
這位律師稱,如果滿足於昔日的成功桂冠,不再保持市場競爭力,再優秀的公司也無法繼續保持成功。
代表歐盟委員會的律師尼可拉斯·可汗(Nicholas Khan)則表示,Google和智慧手機廠商之間的交易,其實是為了有利於自身。 可汗敦促法官維持歐盟委員會的反壟斷裁決和罰款。
可汗表示,在互聯網市場上,競爭尚未開始之時,Google就已經給自己帶上了桂冠。 他們的所作所為,完全配得上歐盟委員會的高額罰款。
在這一上訴案件中,法庭何時會作出判決尚不得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