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儘早做好化石能源有序退出規劃
國際能源轉型學會理事長施訓鵬日前撰文表示,當前應儘早做好化石能源有序退出的規劃。 對於以煤炭企業和煤電企業為代表的化石能源利益攸關方,要未雨綢繆,妥善做好未來轉型安排。
施訓鵬在9月30日出版的《環境經濟研究》上撰文表示,能源轉型作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重要手段,不僅是一個重塑能源體系、”新”能源取代”舊”能源的過程,還包括經濟結構變遷、區域振興、工業變革、工人再培訓等社會經濟系統性變革。 能源轉型甚至通過對外投資和能源貿易,影響到國際關係。
他分析說,化石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部門在轉型中的此消彼長,意味著化石能源主產區和從業人員,都需要轉向可持續的替代經濟和工作機會。 在未來可以預見的一段時間內,能源轉型需要建立新的基礎設施和技術,會推高能源服務的價格,對低收入人群帶來更大的經濟壓力。 除了導致採掘業的失業問題和資產受損之外,能源轉型還將導致礦企、礦區和礦城的可持續發展問題,甚至會加劇區域間的不平等。
施訓鵬說,儘管化石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是能源轉型這一硬幣的兩個方面,但是目前的研究和政策實踐都更偏重新能源問題,而對以化石能源利益攸關方研究的廣度和深度相對不足。 能源轉型研究和政策相對喜「新」厭「舊」。。
近期,全國多地發佈限電通知,部分企業錯峰生產或者停產,甚至局部地區居民用電也受到影響。 但這些問題在研究和預警層面相對滯後。
施訓鵬說,相對於可再生能源,對化石能源轉型涉及的相關的社會經濟問題討論不多。 就全球總體情況來看,對煤炭行業的轉型往往”預期不足,管理不善”。
我國是世界最大的煤炭消費國。 數據顯示,2020年,煤炭消費量佔全國能源消費總量49.8億噸標準煤的56.8%,佔全球煤炭消費量的54.3%。 2020年化石能源開採和加工業、電熱燃氣生產和供應業等行業規模以上資產達到30.25萬億元,佔全部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總資產的23.86%。 2019年,化石能源開採、燃料加工和熱電生產等行業就業人數分別達到299萬人、57萬人和278萬人。
施訓鵬說,未來,極有可能在不到30年內淘汰絕大部分煤炭和大部分油氣,這意味著大量的資產和工作崗位將消失。 尤為重要的是,這些煤炭生產活動集中在少數經濟欠發達地區。 能源轉型對於那些產業結構相對單一、歷史包袱較重的資源枯竭型城市和獨立礦區的衝擊更大。
據第一財經記者了解,國際能源轉型學會近期就能源轉型問題已向國家有關部門提出多項建議。 施訓鵬表示,能源轉型是為了實現人類社會的可持續發展,要避免超出發展階段的運動式節能減碳。
他說,由於我國幅員廣闊,地區經濟發展差距大,並非所有地區都能同步實現能源轉型,應構建差異化的能源轉型計劃來適應這種區域異質性。 儘快制定就業和經濟多元化計劃,創造就業,支援那些以化石能源產業為主的礦區的工作力培訓、就業發展和區域經濟轉型。
施訓鵬認為,當前應儘早做好化石能源有序退出的規劃,即便是目前相對更有競爭力的煤炭企業,也要做好規劃,以應對未來的衝擊。 政府要以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標準為抓手,確定化石能源行業退出的標準和階段性計劃,並避免行政手段在退出過程中強力干預。
施訓鵬說,化石能源企業退出的先後順序應遵循明確的標準,如要求技術落後、效率低下的企業先行退出。 同時力求利用碳市場和能權交易等市場化手段,進一步降低能源轉型的總成本。 對化石能源企業、礦工和礦區在內的群體要制定「兜底保護」方案,確保在能源轉型中不掉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