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同意支付6.5億美元和解金結束伊利諾伊州的隱私官司
一名法官已經批准了Facebook價值6.5億美元的和解協議,以結束一場隱私訴訟,該訴訟指控該社交網絡未經許可就在其iPhone應用上存儲的用戶照片上使用面部識別技術。這起始於2015年4月的訴訟指控Facebook沒有獲得用戶同意在他們的照片上使用其面部標籤功能。
官司起初由芝加哥律師Jay Edelson代表原告Carlo Licata提起,訴狀稱伊利諾伊州的隱私法不允許使用未經同意的標籤功能。
據《芝加哥論壇報》報導,此案起源於庫克縣巡迴法院,然後轉到芝加哥聯邦法院再到加州。訴訟到達加州後,該訴訟獲得了集體訴訟地位。
該集體訴訟構成了涉及伊利諾伊州約690萬Facebook用戶的龐大官司,Facebook在2011年6月7日之後為其創建並存儲了人臉模板。在11月23日的加入截止日期前,有近160萬份索賠表被提交,約佔潛在集體成員的22%。申訴書稱,Facebook違背了伊利諾伊州生物識別信息隱私法,該法是美國最嚴厲的隱私法之一。該法案的一部分要求公司在能夠開始使用生物識別系統與用戶的數據之前,必須獲得用戶的許可,其中包括面部識別系統。
聯邦地區法官詹姆斯-多納托(James Donato)稱這一和解是同類和解中最大的隱私和解案之一,對集體訴訟成員來說是一個”里程碑式的結果”。”總的來說,該和解是消費者在數字隱私這一備受爭議的領域的重大勝利,”多納託說。
在6.5億美元的和解金中,每個集體訴訟成員預計將獲得至少345美元,而三名指定原告將分別獲得5000美元。律師Edelson將獲得9750萬美元的律師費和約91.5萬美元的費用。
支票可能會在兩個月內寄給集體成員,不過仍有可能對裁決提出上訴,從而延長案件的審理時間。和解消息傳來之際,Facebook正因其迫在眉睫的隱私相關變化而不斷攻擊蘋果公司。由於擔心iOS 14的應用追踪透明度中的追踪功能減少可能導致廣告收入的損失,Facebook通過廣告活動攻擊蘋果,將這些變化訴稱為對小企業不利。
還有報導稱,Facebook首席執行官馬克-扎克伯格(Mark Zuckerberg)多次被蘋果的隱私立場激怒,他想給這家iPhone製造商”施加痛苦”。
這並不是Facebook面臨的唯一一起關於其生物識別數據使用的隱私訴訟。2020年8月,它在加州紅木城州法院被起訴,原因是它涉嫌”收集、存儲並從1億多Instagram用戶的生物識別數據中獲利”,原因同樣是使用面部識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