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窗身亡女孩親屬刪除悼文,與貨拉拉達成和解
今日,搜狐科技在查閱自稱為“貨拉拉跳車女孩”弟弟的微博時發現,其已刪除兩篇悼文,疑與貨拉拉方面達成和解。對此,搜狐科技向貨拉拉方面求證,對方暫無回應。
以下為整個事件梳理:
2月6日,長沙一女子通過貨拉拉搬家,途中“跳車”,經過4個小時的手術搶救,當晚暫時脫離生命危險轉至重症監護室。隨後,該女子身體又出現多項惡化,期間醫生向家屬表達過“最好的情況也是植物人”等推斷。
2月9日,司機曾因三次偏航被調查,在三天后被釋放,理由是證據不足。
2月10日,該女子經搶救無效後不幸離世。
2月21日下午,有一名微博ID為“今夜的風格外喧囂”的用戶,自稱涉事女子的弟弟,質疑貨拉拉車上沒有錄音、錄像設備,並在搬家過程中3次偏航。
2月21日晚間,針對網友爆料的“23歲女生在貨拉拉車上跳窗身亡”,貨拉拉在其官方微博發布聲明稱,已於2月11日與家屬就善後事宜展開第一次商談,但並未達成一致。貨拉拉表示,目前正在積極與家屬約定商談善後的時間。
受害人叔叔稱,2月6日,小莎通過貨拉拉平台下單搬家服務,平台給指派了一名周師傅,駕駛湘A·DA6557麵包車赴約搬家。
他表示,在晚上9點14分,孩子還在跟其家人聊天,稱行李都裝好了,10分鐘後還在跟公司同事聊工作內容,9點半(僅6分鐘後),司機撥打120 、110報警,稱該女子“跳窗”。“說在曲苑路跳窗了,110趕到現場,地面有一灘血,我侄女也昏迷不醒,110把孩子送到了航天醫院。”
涉事女子叔叔表示,貨拉拉的回應避實就虛,協商不成功的原因在其拒不承擔任何責任的態度。“會上我們才知道涉事司機在筆錄中承認了三次偏航,而他們公司還是堅持說是自殺。”
2月23日,據新華網報導,長沙市高新區公安分局表示,“女子車某某租乘貨拉拉網約車跳車身亡事件”涉事司機周某春(男,38歲,長沙市岳麓區人),因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此前,貨拉拉已與車某某家屬進行第二次當面溝通。
涉事司機家屬表示:“(雙方)確實在車上有一點偏航的事情,說話語氣不太好,或者是不那麼委婉,導致女孩心裡害怕或者恐懼,之所以想跳窗可能是想逃離,但是她並沒想到會導致自己死亡。(司機與女孩)沒有任何的肢體接觸,包括網上說的那種(不軌)行為是絕對沒有的。”
2月24日(今日)早間,貨拉拉致歉,表示將由創始人兼CEO帶頭成立安全整改小組,並提出7項具體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