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約車司機曾送客出杭州被建議退還千元“春節留杭紅包”
春節期間已領1000元“在杭大紅包”,但短暫離杭是否要退還?杭州市發改委2月20日發布《關於重申春節期間在杭外來務工人員補助政策(“在杭大紅包”)的通告》,就如何定義“離杭”明確——需滿足春節期間留在杭州,也就是從2月11日(農曆十二月三十)至2月17日(農曆大年初六)在杭來認定。
澎湃新聞記者姚似璐
通告指出,若申領人在2月11日至17日期間離杭,務必在2月26日前主動退還補助資金。如在事後核查中發現承諾信息與事實不符的申報單位和個人,一經核實,將取消政策兌付資格,依法追繳補助款項,並記入失信記錄;情節嚴重的,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2月20日,杭州交通91.8電台微信公號“杭州交通918”推文稱,網約車司機彭師傅今年春節響應杭州就地過年的號召未回江西老家,並領到了政府部門發放的1000元留杭紅包補貼,但2月14日其接了一筆急單將乘客從杭州送到上海,返回後擔心補貼會按要求被退回。
據報導,彭師傅稱其接單後曾向網約車平台諮詢過補貼退還政策,得到了“不清楚,未回老家應該沒問題”的回复。對此,平台方表示,其工作人員曾多次提醒司機詢問政府部門關於留杭紅包的相關要求,接單系統上也有“區域接單”的開關,可靈活設置。
針對彭師傅的情況,杭州市相關部門負責人20日向澎湃新聞表示,該網約車司機接單去了上海,已經跨省,建議留杭紅包做退還處理。
為鼓勵外來務工人員就地過年,1月18日杭州曾出台通知,對在杭務工、非浙江戶籍並在杭繳納社保的春節期間在杭務工人員(在稅務登記註冊在杭的企業,市場監管登記註冊在杭的個體工商戶,發證機關為市級或區、縣(市) 級政府管理部門的社會組織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通過企業申報向符合條件的在杭外來務工人員每人發放1000元現金補貼(“在杭大紅包”),“一鍵直達”在杭外來務工人員銀行賬戶。
2月8日,杭州又發布補助政策的補充通告,稱若申領人在2月11日-17日期間離杭,需將領取的1000元現金補貼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