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志飛因《純潔心靈逐夢演藝圈》起訴豆瓣被判全部駁回
北京實傳創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與北京豆網科技有限公司網絡侵權責任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公佈,案號為(2018)京0105民初17678號,原告為北京實傳創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下稱實傳創公司),其法定代表人為畢志飛。被告為北京豆網科技有限公司(下稱豆網公司)。
該判決書顯示,原告實傳創公司稱,《純潔心靈逐夢演藝圈》於2017年9月22日在國內上映,因在上映當日遭遇被告“豆瓣網”平台鎖定評分為2.0分,造成影片被公眾誤認為是極爛的電影,導演是極爛的導演,影院減少排片或者不予排片,公眾不去觀看,並出現大量謠言誹謗,導致被迫撤檔,給實傳創公司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和名譽損失。影片上映當日,遭遇鎖分後,實傳創公司多次與豆網公司進行交涉,但沒有得到任何詳細、有說服力的回复,影片及導演在被告平台上遭遇持續攻擊。涉案電影票房230萬,豆瓣網平台有4萬多的評論,且評論內容多與事實不符合。許多網絡評論者造謠、傳謠以污衊、侮辱性的言語對涉案影片和人員進行誹謗,被告豆網公司作為管理平台,未盡審慎審查和管理義務,嚴重侵犯原告權益,故訴至法院。
被告豆網公司稱,不同意實傳創公司的訴訟請求。豆網公司不存在違法行為,豆網公司從未鎖定涉案影片的評分,豆瓣的電影評分是動態變化的,不存在“鎖定”機制;實傳創公司未舉證證明其確有名譽被損害的事實;豆網公司在合法合規前提下提供中立的影評服務,履行了網絡服務提供者應盡的義務,主觀並無任何過錯。
最終法院認為,實傳創公司在本案中提交的證據不足以證明豆網公司存在鎖定評分等刻意誹謗、詆毀實傳創公司名譽的行為,應承擔不利後果,法院就其訴求不予支持。
一審裁判結果為:駁回原告北京實傳創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的全部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