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博士生未測核酸被UIUC開除14000人聯名替他喊冤
博士讀到第4年,因為沒做核酸檢測,慘遭學校開除……這件事,剛剛發生在了一位在美國名校UIUC(伊利諾伊大學香檳分校)就讀的中國博士生身上。最令他不解的是,連著兩個學期,他都在家上網課,甚至從未踏入校園一步。
而且他這樣度過春季學期,一點問題也沒有。
現在秋季學期,卻被開除學籍、註銷簽證,面臨遣返回國…
上訴還被駁回了。他的同學和老師都替他冤,有1萬4千多人聯名希望學校重審重判。
發生了什麼?
Ivor Chen(中文名拼音Yidong Chen),UIUC計算物理學專業博士生。
2020年的12月21日,他突然接到了UIUC的紀律處分通知,指控他違反了學校的新冠防疫檢測規定。
具體來說,就是他在秋季學期開始後,沒有參與學校組織的核酸檢測。
然而,從春季學期開始,為了照顧母親以及躲避疫情,陳同學就一直在Champaign-Urbana的家中上網課,實驗室的研究工作,也在家中完成。
按照UIUC之前的規定,“100%遠程工作、擁有住所且只因必要活動出門”的人,可以免做核酸檢測。
陳同學自認為完全滿足這些要求,並且早在春季學期就已經向學校的健康中心申請,獲得了免做測試的許可。
但到了秋季,就接到了這樣的指控。
於是,陳同學向學校的GEO(研究生僱員組織)求助,一起參加由UIUC校理事會學生紀律委員會舉行的聽證。
但是,在聽證會上的程序,令人大吃一驚。
GEO後來在“請願書”中披露,聽證會全程,GEO的代表都被禁止發言。
紀律委員會向陳同學本人的提問,也都是一些無關緊要的問題,比如問他是否從大學獲得醫療保險、是否獲得401K(美國養老金計劃)、多久shopping一次……
整個聽證會,持續不到10分鐘。陳同學為自己辯護的時間和機會並不多。
但就是這樣的“程序”之後,紀律委員會竟給出了這樣的處罰決定:
開除學籍一年,即時生效;
2篇1000字的檢討書(reflective essays.);
禁止進入校園,由大學警察部門監督執行;
一年後若申請複讀需提交請願書;
80小時的社區服務;
若要返校,需要提供在被解僱的1年內,有成功的學術或工作經歷證明。
按照UIUC之前的處罰,這就是頂格處罰了,當然不能令陳同學信服。
然而在前幾天結束的二次上訴中,紀律委員會無視各方反對意見,依然堅持開除決定。
更悲劇的是,陳同學處罰中看似還有機會的“一年後申請”,也很雞肋。
因為對於陳同學來說,他和母親還都因為簽證註銷,失去合法國際學生的身份,將面臨被遣送回國的境地。
而要馬上找到合法的工作或其它高校實驗室,十分困難……
所以不少評論說,UIUC的決定,幾乎在一瞬間毀滅了一個年輕科研人員的未來。
GEO也很快在網上發起聯名,支持陳同學,要求撤銷處罰的請願活動,目前已有將近1.5萬人聯名。
而陳所在的學院院長、系主任在內的5名重量級教授,也簽署了一封支持信,表示這項處罰對於無意中犯下的錯誤來說過於嚴重。
但截至目前,事情還沒有實質轉機。
中國博士生為何不核酸?
UIUC的決定,有合理依據嗎?
嚴格講,按照學校秋季學期的最新規定,他確實違規了。
之前春季學期的規定,是100%在家學習辦公可免做核酸測試。
而秋季學期之後,學校更新了要求,即使是在Champaign, Urbana本地居住的學生,完全上網課也必須做核酸檢測。
若違反規定,最高可給予開除處分。
在此之前,UIUC也一直以嚴格防疫著稱。學校每月花費400萬刀,每週對學生進行2次篩查,校園實驗室不分晝夜運轉、5-10小時內提供結果的大面積核酸檢測,取得“陽性比例大部分時間都保持在1 %以下”的高校防疫成績。
但同時,學校也為生活在當地(Urbana, Champaign and Savoy)且不打算返校的學生開通了新冠檢測豁免申請——豁免的情況很少,只有證明核酸測試對自己特別繁重的學生,才會獲得豁免。
所以陳同學是“明知故犯”?
在GEO的公開信中說,陳同學壓根不知道學校在秋季改政策了。
因為秋季學期時,大學管理部門並沒有在群發郵件中列出豁免程序,學生也不知道信息有更新,還以為延續春季的程序。
於是Ivor Chen,踩雷了。
而且好巧不巧,之前一直在家深居簡出的他,因為一次考試,被精准定位。
去年年底,陳同學出門參加精算師協會的認證測試,而測試地點,掛著美國計算機教育和考試認證服務公司Prometric的牌子。
精算師協會和Prometric在組織關係上,都和UIUC沒任何關聯,所以他也沒有想到要做核酸測試。
但是測試所在的建築大樓,卻歸UIUC所有,陳同學沒有核酸證明,被禁止進入大樓。
同時,也這樣被學校抓到“違反抗疫規定”,進而就收到了學校的處罰通知。
聲援者眾,學校不為所動
目前,陳同學的遭遇引起了更多人的關注。
在change.org的請願官網,有1萬4千人聯名,希望重審重判。
在Reddit上,也有800多的熱度,並且呼籲學校重新讓他回到校園。
但學校方面,駁回二次上訴後,還沒有任何回應。
大家都認為這樣的處罰實在不公平而且太過苛刻。
首先是因為陳同學本身並未對校園防疫工作造成任何損害,僅僅因為漏接郵件就開除,說不過去。
相應的,既然他能夠獲得春季學期的豁免,這個事實也足夠證明秋季學期的’不合規’指控是不合理的:
紀律委員會的決定冷酷、不必要:
其次是因為校方本身的防疫規則變更頻繁,通知郵件也很混亂。
在給陳同學發“存在違規風險”的通知郵件當天,校方一共給學生髮了25封各種郵件…….如此重要的郵件,也沒有進一步說明。
而且直到通知他去聽證會前,也沒有任何工作人員跟他聯繫溝通。
這導致他本來可以利用郵件中給的“兩天之內”進行核酸檢測來避免被開除的最後機會,也丟失了。
另外,這還不是個例。
在知乎上,有匿名用戶在有關陳同學遭遇的問題下也表明了自己的看法,他也遇到了完全相同的問題,最後也是在聽證會後被開除。
目前,爭議還在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