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盛頓州提議徵收財富稅貝索斯每年或繳納約20億美元
據報導,有美國立法者稱,根據華盛頓提出的財富稅,亞馬遜創始人傑夫·貝索斯(Jeff Bezos)每年將繳納約20億美元的州所得稅。
作為減少不平等和彌補該州所得稅缺失的努力的一部分,華盛頓州立法者提議對超過10億美元的財富徵收1%的稅。議員們說,這項稅收每年將增加約25億美元的收入,而且只適用於所謂的無形金融資產,或股票或期權等金融投資。
然而有稅務專家表示,該州的財富稅將過度依賴把華盛頓州作為家的四位億萬富翁:貝佐斯,比爾·蓋茨,貝佐斯前妻麥肯齊·斯科特(MacKenzie Scott)和微軟公司前首席執行官兼總裁、現NBA洛杉磯快船隊老闆史蒂夫·鮑爾默(Steve Ballmer)。
稅收基金會的賈里德·沃爾查克(Jared Walczak)指出,稅收收入的97%將來自這四位巨型億萬富翁。貝佐斯目前的身價約為2000億美元,如果新稅開始實施,他每年將支付約20億美元的稅費。蓋茨的身價約為1350億美元,每年稅費約為13億美元,而鮑爾默約為8.7億美元,斯科特每年大約將支付6億美元的債務財富稅。
但他認為,這些人中的任何一人都可以搬到另一個州,把它作為他們的主要居住地,一年仍然可以在華盛頓州最多待上182天,以避免稅收。
“這不僅會挫敗財富稅,還會剝奪政府的其他收入,” 沃爾查克稱, “這些富有居民繳納的州稅和地方稅比例仍然過高,並對當地經濟做出了巨大貢獻。把他們趕出該州除了新稅失敗之外,還會產生嚴重後果。”
批評人士也認為,由於華盛頓州的這四大億萬富翁都沒有履行任何日常企業職責,簡單來說,他們可以直接搬到另一個州來避稅。
提出該法案的州議員諾埃爾·弗雷姆(Noel Frame)認為,最低收入者繳納的州稅佔其收入的18%,而收入最高的1%人群繳納的州稅佔其收入的6% 。
“我們的稅法是完全不公平的,” 弗雷姆說。“我覺得這再也不能忍受了。”
弗雷姆說,華盛頓的財富稅只對金融資產徵稅,避免了向藝術品、房地產、收藏品和其他難以估價的資產徵稅的問題。
她指出,雖然四大億萬富翁首當其衝承擔這項稅收,但該州稅收部門估計,該州有近100名億萬富翁能夠繳納這項稅收,從而分散了風險。
《福布斯》估計,華盛頓州大約有12位億萬富翁。州稅務專家在對其收入進行估算時,認為剛剛卸任亞馬遜首席執行官的貝佐斯或其他億萬富翁中的一位會可能離開該州。
對此,弗雷姆表示,除了貝佐斯,華盛頓州的其他億萬富翁都與該州有著密切的聯繫。
她援引研究稱,對富人徵稅後,百萬富翁和高收入者移居外地的人數並沒有出現超出預期的增長。她表示:“認為他們會離開的觀點是憤世嫉俗的,沒有證據支持。”
有支持徵稅者表示,需要徵收財富稅,才能讓美國最不平等的稅收體系變得公平。他們認為,因為美國不徵收所得稅,政府的收入來自銷售稅、財產稅和其他稅收,因此中低收入納稅人繳納的州稅在他們的收入中佔比更大。
然而,對少數巨型億萬富翁集中徵稅可能會有所不同。來自加州的企業安全與系統管理初創企業Tanium的聯合創始人兼首席執行官奧利安•辛達維(Orion Hindawi)最近舉家和全公司從加州搬到了華盛頓州。他在與華盛頓科技產業協會的一次談話中表示,如果對富人徵稅,該州將失去競爭力。
他表示,有了遠程會議和在線工作方式,員工和高管們不再像過去那樣與一個城市或州聯繫在一起。
他稱,財富稅將被同僚視為“污衊”。“現實情況是,華盛頓州的人們擁有一年前沒有的靈活性,那就是持續的靈活性,” 辛達維說道,高收入者和工人們“基本上都是憑實力,他們可以搬到他們想去的任何地方,這一點並不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