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海海洋生物是否擁有“財產權益”?
據國外媒體報導,為了拯救海洋,是否能賦予海洋生物一些“財產權益”?今年,聯合國將完成關於一項新的公海保護條約的最後談判,公海是指國家管轄範圍之外的水域,公海的面積非常大,覆蓋了地球表面積一半以上,這裡擁有地球大部分的生物多樣性,制定保護公海的相關條約標誌著人類在與生物多樣性喪失的鬥爭中面臨著一個巨大機遇。
然而,到目前為止,關於如何最好地保護公海的討論忽略了一個關鍵因素,一個很可能是人類可以採取的最大膽、最重要的保護行動:認識到目前生活在那裡的海洋物種的財產利益。
每一條鯨魚、鯊魚和海龜,每一條金槍魚和洋槍魚,每一隻章魚,甚至每一個樽海鞘、海膽和海葵,都有權擁有屬於它們的那一部分海洋。
說動物有權利擁有自己的財產是什麼意思?對於許多人來說,這似乎是一個非常激進的想法,那些遵守動物法的人可能會說,這是一個大而空的要求。畢竟大家都知道,在美國和世界上大多數國家,動物的合法權利非常有限,當維權人士為動物爭取相關權益時,例如:善待動物協會起訴海洋世界館涉嫌侵犯虎鯨權益,違背了第13條修正案權利,或者“非人權計劃組織”對被圈養的黑猩猩和大象提供權益保護訴訟——通常情況下這些組織提起的訴訟都會敗訴。
不過,這也不是沒有先例,許多現行法律對某些非人類動物的生存環境給予法律權益保護,例如:美國製定的禿鷹和金鷹保護法案,金鷹對它築巢的那棵樹的所有權超過了樹的人類主人砍伐它的權利。大多數公共土地——大約占美國陸地面積的三分之一,在一定程度上是為動物利益而管理的,在過去10年裡,美國大多數州都頒布了相關法律規定,認可寵物信託機制,它們可以繼承遺產,例如:邁克爾·傑克遜的寵物黑猩猩“泡泡”,在傑克遜死後獲得了200萬美元;還有一隻名叫“吉果”的雞,據稱在英國出版界繼承人邁爾斯·布萊克威爾死後繼承了1000萬美元。美國一些部落已經為自然實體提供了法律人格保護,例如:齊佩瓦族的野生水稻具有“領地權”,允許律師可以代表水稻向部落法庭提起訴訟。此外,新西蘭的旺努努伊河在2017年被授予法律人格,厄瓜多爾憲法明確承認自然的保留和再生權利,曾經難以想像的自然界生物權利主張正逐漸變得司空見慣。
這些發展為明確承認野生動物的財產權益奠定了基礎,與法律學者歷史上看待財產的方式不同,財產權益是一種要么全有要么全無的事情,最新模式設想財產權益是重疊的,是一種所有權的多元化概念,在該概念中,人類和非人類都可以在相同的物理空間中擁有合法的訴訟權利。通過這種方式,現代物權法開始將許多土著文化從未忘記的事物納入統籌範圍:植物和非人類動物是地球生命的共同參與者。
對於公海而言,這裡的海洋物種可以被理解為佔有海洋環境的所有者,或者至少是公認的利益共同所有者,在幾乎所有法律標準下,除了作為人類的未聲明的限定條件,海洋生物擁有海洋財產權益。
一份覆蓋23種大型海洋食肉動物追踪數據的太平洋地圖突顯了公海如何充滿各種生命。
這在實踐中意味著什麼呢?它可以採取多種法律形式,一種選擇是讓海洋生物以信託方式生存在海洋水域,類似於當前人們對家養寵物的信託管理模式,人類將被指定管理海洋生態系統,對非人類生物帶來福祉,他們不需要考慮每條魚的命運,但是法律會要求保護海洋物種和種群。
另外,聯合國也可以參考哲學家蘇·唐納森和威爾·金姆利卡的觀點,這兩位頗具影響力的學者提出一個理論——不同物種類的動物可以被賦予不同類型的“公民身份” 。唐納森和金姆利卡指出,家庭飼養的寵物應該被視為我們社會的“完全公民”,而野生動物可以被視為其他國家的公民,聯合國甚至可能為海洋生物建立一個合法的國家,由人類在國際事務中代表它們。
聯合國也可以簡單地將海洋物種列為“海洋平民”中的一員,在法律上承認動物的利益,以及共同擁有公海的國家利益,隨後相應的規定也要考慮到野生動物的利益。
在所有這些情況下,正式承認的權利將推動公海海洋生物的權益,不僅僅是通過以人為本為目標的可持續性漁業管理,而是製定能提升更大生物多樣性為目標的公海協議。
每一條鯨魚、鯊魚和海龜,每一條金槍魚和洋槍魚,每一隻章魚,甚至每一個樽海鞘、海膽和海葵,都有權擁有屬於它們的那一部分海洋。
可以肯定的是,建立海洋保護區和限制公海捕魚的提議,都將極大地促進非人類海洋使用者的利益,但是在沒有正式承認現有生物所有權的情況下分配海洋,複製了殖民政府在劃分陸地邊界時所犯的致命缺陷。在未來的行動中,各國和區域管理組織將進一步減少野生動物的權益,而不是考慮野生動物的權益。
如果區域漁業管理組織獲得更多權力,該情況極有可能發生,並且似乎可能發生,它們在生物多樣性保護方面的記錄很差,而且,一旦如果有機會,參與公海資源經濟競爭的國家將陷入一場海底競爭,生物多樣性的毀滅幾乎肯定會發生,加速全球第六次物種大滅絕的發生進程。
為了避免地球其他物種逐漸滅絕消失,新的保護條約應將公海永久地歸海洋生物所有,這將從根本上改變人類的發展軌跡,但至關重要的是,這不會消除人類對公海環境的利用,人類仍可以捕魚和運輸貨物,對海洋繁榮生態系統的興趣比以往更強烈地表現出來。
公海代表著一個在全球範圍內保護動物權益的特殊環境,聯合國有能力使地球生物的生活變得更好,我們不能浪費這些寶貴資源。(葉傾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