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寬帶服務為什麼不能自主選用?
近日,山東龍口市讀者梁先生來信反映,去年11月搬進當地某小區後,發現家中寬帶網絡很不穩定,經常掉線,“一到晚上9、10點鐘,別說視頻了,網頁都打不開”。多次報修未果,物業工作人員解釋,晚上是用網高峰,只能如此。梁先生隨即提出更換其他運營商,物業工作人員表示,該小區只能購買物業公司指定的寬帶服務,不能自主選擇。
梁先生更加疑惑不解:“之前明明聽寬帶維修人員說,移動、聯通的信號都入駐我們小區了,為什麼不能自主選擇?”
接到來信後,記者致電該小區物業。工作人員回應稱,該小區一直採用開發商最初指定的一家網絡運營商,目前物業公司正在積極與其他網絡運營商對接,爭取讓他們盡快入駐,供住戶選擇。
這樣的情況並非個案,不少讀者向本報讀者來信版和人民網“領導留言板”反映類似情況。家住河南濮陽市某小區的讀者張先生介紹,自家申請安裝寬帶時,被物業告知,該小區只能安裝指定公司的寬帶。
小區寬帶服務,為何不能自主選用?“主要是因為費用。房地產開發商為了省去小區的通信建設費用,往往會找第三方公司為小區鋪設網絡通信線路,且不會向其支付建設費。第三方公司要想收回成本,就得向寬帶運營商收’進場費’。”一位長期在通信運營公司工作的業內人士向記者透露,一般最先入駐的運營商會與第三方公司簽訂服務協議,後者或有10%—20 %的分成。後續進駐的運營商,需向第三方公司繳納一定數額的進場費。
記者調查了解到,由於網絡運營商的線路只能接到小區門口,入戶的線必須用小區內部已有的,所以運營商想進駐小區,只能通過第三方公司。哪家運營商跟開發商或第三方公司關係好,就能第一時間入駐甚至獲得“獨家代理權”。
部分小區住戶遭遇寬帶服務“只此一家”的情況,應該如何解決?記者採訪了相關法律人士。
“開發商將本該自身承擔的通信基礎設施建設成本轉嫁給第三方公司,第三方公司承擔成本後再轉嫁給運營商和普通用戶,導致壟斷行為的發生。寬帶壟斷行為違反了市場經濟領域公平競爭原則,涉嫌違反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規定。”河南博風律師事務所律師高銀府建議有關部門開展聯合執法活動,對存在寬帶壟斷問題的開發商、物業服務企業、第三方公司依法給予處罰。
吉林省律師協會副會長王立明表示,相關法律法規早已明確“獨家壟斷經營協議”(寬帶壟斷)屬於違法行為。“部分小區的物業公司在與特定運營商簽訂排他性協議後,會故意提高’進場費’,讓其他運營商知難而退。這種行為會讓住戶面臨高價費用和網速限制,直接侵害其選擇網絡運營商的權利。”他建議,小區住戶遇到此類問題時,可依法投訴開發商、物業公司。有關監管部門也要暢通消費者權益保護渠道,加強監管執法,及時回應關切、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