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就互聯網租賃自行車徵求意見:故障車48小時內拖離現場
央視新聞2月7日消息,記者從北京市交通委獲悉,為促進北京市互聯網租賃自行車行業健康有序發展,倡導綠色出行,根據《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北京市交通委員會會同相關委辦局、各區政府、行業協會和互聯網租賃自行車企業,在廣泛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結合本市實際,起草了北京市地方標準《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系統技術與服務規範》(徵求意見稿),
現在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和北京市交通委員會網站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歡迎社會各界提出意見建議。請將有關意見於3月1日前反饋至電子郵箱(yunting@jtw.beijing.gov.cn)。
擬升級行業技術文件為地方標準
規範互聯網租賃自行車行業發展
《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系統技術與服務規範》(徵求意見稿)是國內首個政府牽頭起草的關於互聯網租賃自行車技術規範。2017年,北京市交通委員會曾以交通行業技術文件的形式發布《共享自行車系統技術與服務規範》(BJJT/J 117—2017),對車輛和車載智能設備功能技術指標,以及企業運營平台與行業監管與服務平台的數據共享交換提出規範要求。
交通部門依據《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在總結三年多來實施經驗基礎上,結合互聯網租賃自行車技術發展、電子圍欄試點應用、秩序維護管理要求等實際需求,擬將行業技術文件上升為地方標準。
《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系統技術與服務規範》(徵求意見稿)分為六個章節和一個附錄,規定了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系統運營與監管相關的平台及智能化設備的功能,提出了系統運行的信息安全和數據對接要求,以及企業經營服務要求。
《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系統技術與服務規範》實施後,將有利於解決互聯網租賃自行車行業車輛質量參差不齊、車載智能設備標準不統一,企業平台收集的公眾個人信息缺少使用安全標準,企業經營服務缺少評價衡量依據等問題,規範互聯網租賃自行車行業發展,為市民提供方更加優質的綠色出行服務。
明確數據標準和接入要求
開展特徵分析,確保數據安全
大數據時代,數據的收集、統計、管理、分析、利用、安全至關重要。《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明確提出,“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經營企業應當將自行車動態總量、重點投放區域動態總量、承租人信用懲戒信息、自行車停放位置信息,以及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信息實時、完整、準確接入本市互聯網租賃自行車行業監管和服務平台。”因此,《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系統技術與服務規範》(徵求意見稿)明確了互聯網租賃自行車動靜態數據的標準和接入要求。例如,車輛位置信息應根據車輛狀態報送數據,車輛在關鎖狀態下,位置信息採集最大時間間隔為4小時;車輛在運行狀態下,軌跡位置信息採集最大時間間隔為2分鐘。
《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系統技術與服務規範》(徵求意見稿)提出,互聯網租賃自行車運營企業和行業管理部門都應開展大數據分析,包括停放區設置需求和停放區車輛規模預測、軌道站點潮汐特徵分析等,為科學制定自行車總量調控規模及停放區規劃施劃提供支撐。同時,強調了數據的安全管理。企業平台採集承租人信息,不得超越提供業務所必需的範圍,並應採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確保業務數據的安全,防止數據洩露、丟失。所採集的個人信息和生成的業務數據,應當在中國大陸境內存儲和使用,保存期限不少於二年。
一車一標籤,實現總量調控
實施電子圍欄,加強日常調度
《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系統技術與服務規範》(徵求意見稿)對總量調控、秩序管理、運維調度等方面均提出了相應要求,明確一車一標籤、實現總量調控。
《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系統技術與服務規範》(徵求意見稿)提出,互聯網租賃自行車企業在北京市運營的車輛必須全部進行報備,並實時更新車輛基本信息。行業管理部門統一將電子標籤分配給運營企業,每輛車具有唯一的電子標籤,用戶在App訂單查詢功能中可查詢個人歷史騎行車輛的電子標籤,行業監管部門可通過電子標籤監控企業違投車輛情況,實現總量調控。
增加電子圍欄入欄結算功能的相關指標。要求互聯網租賃自行車具備定位功能,定位精度誤差應優於或等於15米,車鎖需內置藍牙4.0及以上的藍牙模塊,實現對停放車輛實時監測。要求承租人客戶端開展停放引導的功能,應具備在承租人客戶端電子地圖中標註停放區位置,展示入欄結算區、禁止停放區、運營範圍邊界的功能,引導承租人還車至停放區的功能。要求企業運營平台,具備對停放在禁止停放區的車輛預警、報警、控制的功能,並具備提示承租人不規範停放行為違約責任的功能。
《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系統技術與服務規範》(徵求意見稿)要求,企業必須配備滿足停放秩序管理和車輛運營調度要求的人員、車輛及設施設備;根據區域車輛租還流動規律和停放數量,編制早晚高峰期間和周期性車輛調度清運計劃,並跟踪計劃執行情況,加強車輛日常調度管理、緩解車輛潮汐現象;交通樞紐、軌道站點、重要商圈等重點區域應採用電子圍欄與人工管理相結合方式,早晚高峰期間,應設置專職管理員,負責疏導和調度。故障車輛應在48小時內拖離故障現場,企業投入運營的互聯網租賃自行車完好率應不低於95%。
應急管理方面,企業應建立應急響應機制,制定對極端天氣、重大社會活動、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安全情況下的應急預案。企業應及時響應屬地管理部門清理淤積車輛、規範停放秩序等調度要求,應急響應並到達現場的時間一般不超過30分鐘,處置完成時間一般不超過60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