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暴雷後被罵的代言明星到底該不該擔責?
近日關於P2P暴雷需要明星負責的聲音甚囂塵上,引發了人們的關注。近兩年來P2P暴雷的事情發生得很頻繁,最大的原因就是其在經營上存在巨大的風險,所謂的高收益、高回報大多只是吸引投資的噱頭罷了,因此很多P2P平台在運營一段時間後很難保持對用戶的承諾,這就導致了後面一系列問題的發生。
而在這其中還有很多P2P平台邀請了著名的影視明星、主持人等作為代言人,但明星又很難對P2P理財產品進行深入的調查,於是在平台爆雷之後,很多投資P2P的投資人轉而將憤怒和怨恨轉嫁到明星代言人身上,希望他們也能參與到後續相關的項目處理的事宜中來。而就在近日,金融監管部門提出明星代言人應盡快落實相關的責任,否則後果十分嚴重。那麼,為P2P平台產品代言的明星到底該不該承擔責任呢?消費者應該如何擺正心態呢?
P2P平台為何頻頻暴雷?
明星代言究竟有何優勢?
所謂的P2P平台其實就是為民間借貸提供的資金池,原先的銀行有國家信用背書,用戶存錢、貸款的信任度很高,但是存錢容易借錢難,大多數的用戶沒有可抵押的資產,很難從銀行貸到款,而且即便是能貸到款也要經過層層審批,這個等待的過程是很長的。因此,對於大多數的消費者來說大多只能是藉高利貸。
而眾多的P2P平台便是作為補充業務,填補了民間借貸的空白。為了吸引更多的人來平台進行投資,不僅邀請知名的明星、主持人來代言產品,還將廣告植入到電視劇中,並邀請劇中演員來做廣告。雖然我們都認為這種廣告方式並不如大流量平台重金砸廣告來得更直接,但是效果卻也不差。具備民間借貸屬性的P2P平台,有了明星的背書,反而獲取了粉絲用戶們的信任,省去了很多中間環節,類似於資質審查等,很快就能將市場做大。
平台前期花錢賺取的流量,雖然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產品的知名度,也獲得了大量的投資者支持,可是承諾給用戶的收益率太高了,壞賬率也是因為此前在用戶審核上過於寬鬆而導致其不斷攀升,結果就是只能拿投資人的錢來填補虧空,這樣一來二去的,平台便很容易陷入資金鍊困局,暴雷也就是意料之中的事情了。
所以,明星與P2P平台之間就是一種商業合作關係,平台找明星代言也是看中其影響力,號召粉絲入局罷了。平台獲得了用戶流量的增長,明星也得到了一筆不菲的代言費用。至於後期出現的各種問題,當然也要分開來對待。
投資者才是最大的受害者
無論P2P平台最開始是怎麼想的,他們在後來的運營中多數都偏離了正規運營的路線,開始追逐資本,希望可以藉助資本的力量快速上市,這樣就可以在商業財富上實現質的飛躍。但不是所有的P2P平台都能有幸得到資本的青睞和支持,大多數的平台還是只能依靠自己的實力去經營,因此難免會走上燒錢拼市場的歧途。
說實話,早期的互聯網創業模式給現階段很多創新創業企業都做了一個很不好的表率,大家都過分執著運營數據,反而忘記了商業的本質就是要盈利,要活下去。都想著燒錢拿下市場,然後再聯絡投資機構一輪一輪地融資,這樣反而會陷入死循環,如果你長期不能實現盈利的話,要從哪裡去獲得資金補充?最終的結局也就可想而知了。
P2P模式最終的受害者無疑就是投資者,他們將大筆的金錢投入到很多的金融理財產品中,你看上了他的高回報,卻並不知道他看上的是你的本金。當你還在每天拿著收益開心的時候,平台早已經將你的本金挪做他用了。因此,為了降低運營風險,監管部門出手,清退了國內的P2P平台。
代言明星們冤不冤?
雖然代言P2P平台的明星們可能也不知道這些平台會出現這麼大規模的暴雷情況,而且他們也呼籲平台能履行責任,不要幹非法的事情。但是,一開始他們在代言該產品的時候就沒有盡到對平台產品的審查的責任,導致很多粉絲是信任他而去購買的理財產品,結果卻是將大部分身家都被騙走了。
儘管明星們沒有對P2P暴雷負主要責任,但是他們之間是商業合作夥伴的關係,這個關係是無法撇清的。在明星進行代言的過程中,有沒有對產品進行試用並了解,其是否如廣告中宣傳的那樣,能滿足用戶的使用需求?這些都有待商榷。而出現這樣的事情,對於代言明星們來說是有很大的負面影響的。
筆者認為明星代言P2P產品並非個例,而要想降低這些事情發生的概率就要製定一個代言產品的標準,否則那些購買產品的粉絲們,很難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更可況明星們在代言前並沒有對產品進行深入的調查,就收錢代言,這對購買該產品的粉絲來說也是極不負責任的表現。所以,無論從哪方面來看,代言明星都應該負起自己應該負的責任來,積極配合相關部門來開展清退工作。即便是被罵了,也一點都不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