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騰大戰”持續三年何以收場?
2021年2月2日,字節跳動旗下的抖音宣布,已在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正式向騰訊提起反壟斷訴訟。抖音方面聲稱,自2018年4月起,騰訊旗下產品微信、QQ以“短視頻整治”為由,開始對抖音等產品長達三年的持續封禁和分享限制。抖音方面認為,該種行為構成《反壟斷法》所禁止的“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競爭的壟斷行為”。
抖音方面要求法院判令騰訊立即停止壟斷行為,刊登聲明消除不良影響,並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9000萬元。
當天,騰訊方面反擊抖音“惡意誣陷”,還指稱並未收到起訴的相關材料。
《中國經營報》記者註意到,自2018年6月以來,字節跳動旗下包括今日頭條、多閃、西瓜視頻、抖音在內的多項業務,先後在北京、天津、重慶、廣州、福州、深圳等多地,與騰訊旗下的微信、QQ等平台,就不正當競爭、侵權以及壟斷等事項,展開了多輪司法對戰,其中一些糾紛,比如2019年9月17日,抖音相關運營公司對騰訊相關公司在福州法院提起的不正當競爭訴訟,還涉及管轄權之爭,延宕至今未有最終結果。如今抖音在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的反壟斷訴訟及其訴求,與2019年9月17日在福州法院的官司及訴求極其類似。
獨立互聯網分析師唐欣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反壟斷訴訟也好,保護隱私也好,不過是雙方為了保護自己業務的行動。隨著短視頻巨頭的崛起,這也將是雙方漫長戰線中的一環。
另有業內人士分析認為,以抖音、快手為首的短視頻應用,所佔的用戶時長越來越多,已經佔有了近三成的用戶市場。現在很明顯,“頭條在攻,騰訊在守”。
互訴你來我往
在字節跳動成為業界公認的互聯網巨頭之前,其創始人張一鳴和騰訊創始人馬化騰的個人關係看起來還可以。
公開資料顯示,張一鳴2015年曾受邀做客騰訊,講述自己的創業經歷以及個性化分發理念等。在2017年烏鎮互聯網大會期間,京東創始人劉強東和美團創始人王興組織的那個著名的飯局上,據當時流傳出來的照片,張一鳴和馬化騰還同席而坐。
具體來說,雙方的衝突是從2018年3月開始的。這年的3月7日,馬化騰在兩會期間受訪表示:“騰訊已經註意到短視頻,正在探索發展短視頻。”
根據過往訴訟材料透露出來的信息,就是在這一表態的次日,亦即2018年3月8日,有用戶就發現,字節跳動旗下抖音、火山視頻的鏈接,分享到朋友圈,僅自己可見。隨後,QQ空間也出現類似情況。一時間,“騰訊屏蔽抖音”引發業界關注。到這一年的4月中旬,西瓜視頻、抖音、火山視頻分享到微信、QQ的鏈接均已無法播放。
是年5月8日,人們看到張一鳴發朋友圈說:“微信的藉口封殺,微視的抄襲搬運,擋不住抖音的步伐。”隨即,馬化騰直接留言評論表示:“可以理解為誹謗。”張一鳴再回复:“前者不適合討論了,後者一直在公證。”馬化騰也再回复:“要公證你們的太多了。”
這直接引發了第一輪“頭騰大戰”。
2018年6月1日,騰訊率先發難,以今日頭條、抖音通過自有平台等渠道大量發布、傳播貶損詆毀騰訊的言論、文章或視頻為由,正式起訴了今日頭條和抖音。當日晚間,字節跳動官方回應稱:“我們已經對騰訊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提出訴訟。”
北京市海淀法院當日受理此案。但審理過程中,此案在初始階段主要是管轄權之爭,至2019年1月該案已由北京市海淀法院移送至深圳南山法院。在深圳南山法院,字節跳動未能獲得對己有利的判決。
此後,針對西瓜視頻App直播騰訊旗下王者榮耀遊戲內容等事項,騰訊又將字節跳動三家相關公司訴至廣州知識產權法院和重慶自貿區人民法院。
針對用戶登錄多閃App,需使用抖音賬號,而登錄抖音使用的是微信或QQ賬號,在此過程中是否需要騰訊再次向字節跳動旗下多閃進行授權等核心爭議點,騰訊2019年2月在天津市濱海新區法院再次對字節跳動相關公司發起訴訟。
其間,字節跳動也曾有反擊。2019年6月,抖音曾在福州法院起訴騰訊不正當競爭。但該案同樣落入管轄權之爭。近日記者獲悉,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在“管轄權裁定書”中寫道:本案所涉不正當競爭糾紛系基於微信、QQ開放平台開發者協議履行而引發……根據微信、QQ開放平台開發者協議的內容,與騰訊公司之間發生任何糾紛或爭議,雙方均同意提交協議簽訂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解決。因此,此案目前也像2018年6月的案件一樣,已被移送至深圳中院。
是司法大戰亦是商業之爭
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的最新訴訟的相關資料顯示,抖音方面認為,2018年4月以來,微信和QQ開始封禁抖音,用戶分享抖音鏈接到上述平台均無法正常播放,至今已經持續近三年。這構成《反壟斷法》所禁止的“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競爭的壟斷行為”。
此案的關鍵在於“壟斷”如何界定的問題。
縱觀中國互聯網發展史,可與此案對比的要數眾所周知的“3Q大戰”(指奇虎360與騰訊之間的司法大戰)了。雙方在2010年至2014年間互訴三場,其中以奇虎360訴騰訊公司壟斷案最引人注目,但結局是奇虎360敗訴。
最高人民法院的終審判決認為,騰訊公司實施的“產品不兼容”(亦即“二選一”)行為僅持續一天。在此期間其主要競爭對手MSN、飛信和阿里巴巴等的用戶數量均有較高增幅。
最高法認定,騰訊公司的行為對安全軟件市場的影響極其微弱,而奇虎360公司的市場份額未有較大變化。儘管上述行為對用戶造成不便,但並未導致排除或者限制競爭的明顯效果。因此騰訊公司不構成《反壟斷法》所禁止的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
但今時不同往日。一方面,在“頭騰大戰”中,“產品不兼容”的行為不再是僅持續一天,按照抖音的說法是三年多;另一方面,當年作為QQ主要競爭對手的MSN、飛信等已退出歷史舞台。最為關鍵的是,目前我國對互聯網平台的監管態勢已發生變化,尤其在2020年底《關於平台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反壟斷指南》)公佈以來,抖音訴騰訊壟斷案已成為《反壟斷指南》發布以後國內首例互聯網平台之間的反壟斷訴訟。
抖音在起訴狀中也表示,即時通信類應用已成為互聯網用戶規模最大、普及率和使用率最高的基礎應用。此外,目前市場上沒有其他經營者,能夠提供與微信和QQ具有對等功能的服務,這意味著騰訊“具有市場支配地位”。
而對照《反壟斷指南》的相關規定,品牌屏蔽、“二選一”“大數據殺熟”、流量限制、技術障礙等,都可能成為濫用支配地位行為的表現形式,且平台經濟領域反壟斷案件不一定需要界定相關市場。
華東政法大學競爭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翟巍告訴記者,騰訊是《反壟斷指南》定義的底部生態平台,沒有正當理由是不能實施封禁行為的。微信作為底部生態平台用的大量的大數據資源,如絕大多數公民的信息資源,在民法上的權屬問題還未定。“參照《歐盟通用數據保護條例》,對於用戶來說,頭像、個人信息資源是屬於隱私資源的,雖然數據沉澱在微信底部生態平台,但這種隱私資源應當是由用戶自己決定如何處置,用戶有權授權給抖音使用。”
清華大學國家戰略研究院特約研究員劉旭則表示:“至今我還沒看到互聯網領域的反壟斷訴訟中原告勝訴的例子,抖音能不能勝訴,不太好說。但可以肯定的是,舉證成本比較高,另一方面是訴訟週期會比較長。”
值得注意的是,穿透司法大戰的背後,更為關鍵的是市場之爭、用戶之爭,尤其是用戶注意力之爭、用戶時長之爭。
《QuestMobile2020中國移動互聯網年度大報告》顯示,2018年~2020年,我國短視頻行業用戶月人均使用時長已從24.4小時增長到42.6小時,這3年分別同比增長為47%、25%、39.7% 。而QuestMobile發布的移動互聯網最新月人均使用時長為144.8小時。如此算來,短視頻行業佔有的月人均使用時長比例已接近30%。
伴隨流量的增長,短視頻媒介廣告收入也同步攀升,已成為網絡媒介投放的重要渠道。這也許是“頭騰大戰”最為關鍵的內核。
本報記者郭夢儀北京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