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Face ID與多個相機功能遭遇五項專利侵權訴訟
Apple Insider報導稱,原告Gesture Technology Partners,LLC於本週四在德克薩斯州西區地方法院向蘋果公司提起了訴訟,指責該公司的Face ID面容解鎖和多個相機功能侵犯了他們的五項專利。具體說來是,這些專利詳細描述了可以“幫助用戶與智能機進行交互”的技術,涵蓋了設備解鎖、以及圖像和視頻的拍攝等功能。
動圖(來自:Apple 官網)
據悉,Timothy Pryor 博士在2013 年創立了Gesture Technology Partners,LLC,並主張自己是五項專利的唯一發明人(包括8,194,924、7,933,431、8,878,949 和8,553,079 這幾項美國專利)。
其宣稱,蘋果的一系列功能侵犯了該公司的知識產權,涉及Face ID面容識別、智能HDR、圖片人臉識別、以及光學防抖等。不過外媒報導指出,雙方其實也展開過一段時間的合作。
訴狀中寫道:蘋果過去曾在Timothy Pryor 博士手中購買過專利和技術,比如他在2010 年申請的多點觸控相關專利組合。(蘋果和HTC 之間也有過類似的糾紛)
相機專利方面,Timothy Pryor 博士宣稱已向蘋果致信詢問,但該該公司未能採取任何措施來避免侵權,因而屬於明知故犯。
Apple Insider補充道,專利文檔中涵蓋了許多技術概念,比如“基於相機的相互和指令”,以及“基於相機感測的手持、移動、遊戲或其它設備”。
原告方要求陪審團介入此案,並希望蘋果為專利侵權承擔所有損失,包括損害賠償金的利息、律師、以及其它法律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