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正強勢推動新媒體法但谷歌威脅要退出
澳大利亞競爭監管機構相信,即使谷歌威脅要關閉其在澳大利亞的搜索引擎服務,但議員們還是會批准立法,強制要求大型科技公司為新聞付費。該法律草案的起草人之一羅德·西姆斯(Rod Sims)表示,谷歌的威脅恰恰反映了製定一項新聞媒體談判規則的必要性,這項法案將帶來具有約束力的仲裁,可以迫使科技集團與新聞媒體進行談判。
澳大利亞競爭監管機構主席西姆斯表示,儘管谷歌和Facebook開展了激烈的遊說活動,但這項法案幾乎肯定會在議會中通過。他補充稱:“與我記憶中任何其他法案相比,這項法案獲得了更多的跨黨派支持。”
西姆斯表示,競爭對手的搜索引擎可以填補這家美國巨頭留下的任何空白。不過他承認,谷歌搜索的退出將會給消費者帶來一定的混亂,並增加企業主的成本。
西姆斯稱,儘管議員們可能會同意與穀歌和Facebook達成一些妥協,但任何談判都不應允許這兩家巨頭獲得對新聞媒體指手畫腳的權力。谷歌的公開威脅,表明了為什麼急需這項立法的原因。
“如果他們離開了會發生什麼?我的觀點是,如果你允許他們否決政府的立法,又會發生什麼呢?你不能這麼做。”
西姆斯對加拿大上個月加入澳大利亞和法國的行列,要求數字平台向新聞媒體提供補償的舉措表示讚許。他認為,隨著廣告業務逐漸轉移到線上,傳統新聞媒體的收入會大幅下降。
澳大利亞競爭監管機構的一項監管審查發現,2019年,客戶每花費100澳元(約合76美元)在網絡廣告上,谷歌就能獲得53澳元,Facebook能獲得28澳元,其他市場參與者僅能獲得19澳元。
在推動數字平台為內容付費之際,谷歌、Facebook和其他矽谷公司正因其市場主導地位而面臨越來越嚴格的全球審查。
西姆斯表示,除了創新之外,數字平台“已經獲得了成功的優勢”,有人擔心它們現在正在使用反競爭措施來鞏固自己的主導地位。
澳大利亞的立法草案將包括有約束力的付款仲裁、保護出版商的反歧視條款,以及要求平台在算法改變影響搜索引擎排名或數據收集時提前通知出版商。
谷歌警告稱,如果該法案通過,它別無選擇,只能停止在澳大利亞提供搜索服務,而Facebook則表示將停止在澳大利亞用戶其平台上分享新聞。
谷歌否認自己的行為破壞了新聞媒體生態。該公司表示,撤出澳大利亞是“我們最糟糕的設想”。目前,谷歌已提議對法律草案進行修正,以解決市場擔憂。
本週四,澳大利亞總理斯科特·莫里森(Scott Morrison)與穀歌首席執行官桑達爾•皮查伊(Sundar Pichai)進行了交談。然而,莫里森沒有表現出讓步的跡象,他表示,谷歌“明白澳大利亞立法的原因”,並暗示微軟的必應(Bing)可以填補任何空白。
微軟本週三也抨擊了谷歌的立場,表態將支持澳大利亞讓科技公司為新聞付費的立法計劃,並會提供將小型企業免費轉移到必應的服務。
西姆斯表示,他不希望看到如果谷歌將其搜索服務撤出澳大利亞會導致的中斷,但他強調,新聞媒體在試圖與穀歌和Facebook等公司談判時,有必要解決他們目前缺乏的討價還價能力問題。
西姆斯表示:“谷歌把自己作為互聯網的守護者,但他們的行為損害了新聞業,也會損害我們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