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整頓住房租賃市場秩序:嚴控租金貸遏制“長收短付”等行為
為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整頓住房租賃市場秩序,規範住房租賃市場行為,解決住房租賃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經市政府同意,市住建委、市房管局、市發改委、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地方金融局、市司法局、市網信辦、市城管執法局、上海銀保監局等10部門印發了《關於進一步整頓規範本市住房租賃市場秩序的實施意見》 。
原標題:本市多部門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整頓規範本市住房租賃市場秩序的實施意見》
《實施意見》從加強住房租賃市場主體管理、加強房源信息發布管理、加強住房租賃合同網簽備案管理、加強住房租賃交易服務管理、加強住房租賃交易資金監管、加強租賃房屋安全管理、加強住房租賃公共服務平台建設、嚴厲打擊住房租賃市場亂象和加強住房租賃管理制度保障等9個方面做出了具體規定。
《實施意見》按照“主體合規、房源真實、交易透明”的目標,要求住房租賃企業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和開業報告或備案手續,從業人員實名掛牌服務,接受社會監督;推行房源核驗碼製度,夯實企業、網絡信息平台的信息發布主體責任,明確未取得房源核驗碼不得發布房源信息;優化完善住房租賃合同網簽備案製度,不斷提升網簽備案便利化程度,擴大覆蓋面。
《實施意見》對住房租賃服務收費、租金支付週期以及住房租賃經營機構與房地產經紀機構的合作,提出了明確要求,並要求住房租賃經營機構應在本市註冊的商業銀行,開立全市唯一的資金監管賬戶,由監管銀行對企業租金押金的收付實施監管;嚴控租金貸款業務,禁止增量、壓降存量;建立住房租賃企業資金風險預警機制,強化風險提示,堅決遏制“高進低出”和“長收短付”行為。
《實施意見》明確要加快推動住房租賃平台政務服務升級,構建完善本市“一網受理、協同辦理”的住房租賃線上服務體系;不斷強化住房租賃平台數據賦能和實戰應用,構建完善本市住房租賃市場監測監管應用場景。同時,按照“能公開、盡公開”的原則,進一步發揮好住房租賃平台的公示作用,努力營造透明、規範的市場環境。
《實施意見》堅持整治“快見效”和規範“見長效”相結合,嚴厲打擊市場亂象,著眼構建住房租賃矛盾化解的多元共治格局,完善投訴舉報處置、管理與執法聯動機制,查處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形成有效震懾;加強住房租賃經營主體信用評價管理,推動行業自律,引導市場形成“優勝劣汰”機制;發揮輿論監督引導作用,加強宣傳教育,提高租房群眾的風險防範意識,逐步培育遵法守約、誠信經營、理性租房的市場環境。
《實施意見》明確依託本市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聯席會議,建立市級相關部門協同聯動工作機制,形成各司其職,密切配合,齊抓共管的管理格局;同時,落實屬地責任,建立區級住房租賃工作協調機制,將住房租賃管理納入社會綜合治理和社區網格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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