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就規範住房租賃市場若干措施徵求公眾意見
據“深圳發布”推送的消息,為進一步規範住房租賃市場行為,深圳市住建局2月1日發布《關於進一步促進我市住房租賃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若干措施》)。
深圳將大力推進公共服務均等化,逐步推進租房積分入戶政策與購房享受同等待遇,優化租房積分入學政策。此外,還將實行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差異化,職工在市租賃平台辦理租房登記備案,可享提取優惠等。
《若干措施》提出,深圳將落實租賃住房用地供應,在新增建設用地中安排一定比例租賃住房用地,並在年度建設用地供應中單列租賃住房用地供應計劃。支持產業園區提高配套宿舍建築面積的建設比例。
同時,《若干措施》提出,落實租賃稅收優惠政策。住房租賃企業向個人出租住房,屬小規模納稅人的,增值稅按照5%的徵收率減按1.5%計算應納稅額;屬一般納稅人的,可以選擇適用增值稅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 %的徵收率減按1.5%計算應納稅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向住房租賃企業出租住房或出租經批准的“商改租”住房的,房產稅減按4%的稅率徵收。
對個人在深圳市住房租賃監管服務平台上辦理住房租賃合同備案或者信息申報的,採取綜合徵收方式徵稅,2023年底前,綜合徵收率為0%。
此外,《若干措施》提出如下優化完善住房租賃行業的監管措施:一是強化住房租賃企業信息公示義務,在企業年度報告基礎上,建立住房租賃企業年報製度;二是建立住房租賃資金監管制度;三是建立住房租賃行業誠信管理制度,制定信用評價辦法,依托市租賃平台,對住房租賃企業和從事住房租賃經紀服務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實行信用評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