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對騰訊發起反壟斷訴訟要求停止封禁並賠償9000萬元
抖音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正式提交訴狀,起訴騰訊壟斷。這是自2020年底《關於平台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徵求意見稿)》公佈以來,國內首例發生在互聯網平台之間的反壟斷訴訟。抖音方面主張,騰訊通過微信和QQ限制用戶分享來自抖音的內容,構成了《反壟斷法》所禁止的“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競爭的壟斷行為”。
抖音要求法院判令騰訊立即停止這一行為,刊登公開聲明消除不良影響,並賠償抖音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9000萬元。
抖音在起訴狀中表示,即時通信類應用,已經成為互聯網用戶規模最大、普及率和使用率最高的基礎應用。微信、QQ月活躍用戶數分別超過12億和6億,加上其即時溝通分享功能及網絡效應,決定了用戶幾乎不可能集體遷移。此外,目前市場上沒有其他經營者,能夠提供與微信和QQ具有對等功能的服務。這意味著騰訊“具有市場支配地位”。
抖音認為,騰訊封禁抖音的行為是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表徵。封禁不僅損害了用戶權益,破壞了抖音產品和服務的正常運營,還排除、限制了市場競爭,“(騰訊的)壟斷行為,妨礙了技術進步和創新,對於提升經濟效率和社會福祉並無裨益,而只能有助於其扭曲其他領域的競爭、鞏固自身已有的市場地位”。
2020年底,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出台了《關於平台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徵求意見稿)》。該文件明確指出,紅包補貼、品牌屏蔽、“二選一”、“大數據殺熟”、搜索降權、流量限制、技術障礙等都可能成為濫用支配地位行為的表現形式,且平台經濟領域反壟斷案件不一定需要界定相關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