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東、天貓、唯品會被處罰50萬元釋放出一個重要信號
突然之間,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又出手了!12 月30 日晚間,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本文簡稱”市場監管總局” 或”總局”)在官網發布消息稱,依法對京東、天貓、唯品會三家平台不正當價格行為案,處以50萬元人民幣罰款的行政處罰。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不久,總局依法對阿里巴巴涉嫌壟斷行為立案調查。
這一次,市場監管總局再次重拳出擊,同時針對京東、天貓和唯品會三大平台,再次釋放出了強烈信號。
京東、天貓和唯品會為什麼被罰?
市場監管總局這次出手,針對的是”雙十一” 前後的價格問題——具體來說,針對的是“雙十一” 前後消費者反映強烈的網購先提價後打折、虛假促銷、誘導交易等問題。
總局在官網表示,根據價格監測和投訴舉報等有關線索,市場監管總局依法對北京京東世紀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即京東)、杭州昊超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即天貓)、廣州唯品會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即唯品會)三家企業開展自營業務不正當價格行為進行了調查。
需要注意的是,這裡針對的是這三家企業的自營業務。
打開市場監管總局在相關網頁所附加的三份《行政處罰決定書》,可以看到京東、天貓和唯品會各自存在一定的不正當價格行為,舉例來看:
- 京東商城:2020 年11 月4 日,當事人銷售稻香村糕點禮盒(商品編碼45035536302),開展滿99 元減20 元促銷活動,標價149 元。經查,該商品11 月3 日銷售價格為139 元。
- 天貓超市:2020 年12 月4 日,當事人銷售玉蘭油多效修護面霜潤膚(商品編號13313347038),商品銷售頁面標示“買即送價值74 元面膜2 片”。經查,該贈品同日在天貓超市2 片銷售價格為56.3 元。
- 唯品會:2020年11月26日,當事人銷售蘋果筆記本電腦(商品編碼:裸機MPXU2CH/A銀色),商品銷售頁面標示“全網低價7999元”。經查,當事人無法提供7999元為全網低價的證明材料。
可以看到,在這些消費者最常用的自營電商平台上,出現了多處”先提價後降價”、”價格標示虛高”、”濫用全網最低價標語” 等做法,構成了價格不正當行為。
為什麼罰款50 萬?
總局在《行政處罰決定書》中強調,以上示例的事實,有營業執照複印件、詢問筆錄、商品銷售頁面截圖、交易快照、交易記錄等證據予以證明。
可以說是鐵證如山了。
總局表示,當事人的上述行為,構成了《價格法》第十四條第(四)項“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的” 不正當價格行為。
根據《價格法》第四十條規定:
經營者有本法第十四條所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違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並處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同時,根據《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七條規定:
經營者違反價格法第十四條的規定,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5 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 萬元以上50 萬元以下的罰款。
最終,在2020 年12 月24 日,總局依據上述條款作出處罰決定,對上述三家企業分別處以50 萬元人民幣罰款的行政處罰——這可以說是在不正當價格行為相關處罰規則下的頂格罰款水平。
除了50 萬元罰款,總局還對這三家企業分別處以”責令改正” 和”警告” 的處罰措施。
當然,從京東、天貓和唯品會的體量來看,也許50 萬的罰款數額並不算大,但它的警示意味是非常明顯的——而總局選擇對《行政處罰決定書》公開發布,也是為了警醒其他相關企業。
這次市場監管總局對三家企業進行處罰,其中釋放的監管信號不言而喻。
在很長一段時間以來,我國電商業務不斷蓬勃發展,為提升商品流動的效率、豐富消費者的購物選擇和整個社會消費效率的提升,都做出了巨大的貢獻,同時也構成了數字經濟增長的重要助力——與此同時,電商平台也的確出現了很多亂象。
這些亂像在”雙十一” 期間尤其明顯。為了提升消費者的參與度,無論是平台方還是商家,都採用了各種手段,包括一些”先提價後降價”、”虛標價格”、”誇大宣傳” 等價格操作,當然也有刷單、售假等一系列不正當行為。
尤其是,在”雙十一” 經歷了11 年的發展之後,儘管監管部門三番五次要求杜絕上述不正當行為,但上述行為依舊在平台上存在,屢禁不止。
而這一次,恰逢國家掀起互聯網平台反壟斷的大潮,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出手對這些行為進行處罰,也為相關的電商平台敲響了警鐘。
畢竟,互聯網電商平臺本身雖然客觀上推動了交易效率的提升,但也對實體店鋪構成了巨大威脅;而且它們擁有著相對於實體店舖的流量和技術優勢,在價格上的違法行為在實際上構成了對實體店鋪更不公平的競爭——對於消費者來說,這些行為更是侵犯了正當權益的。
所以,從多個角度來看,市場監管總局這次出手,是應該鼓掌叫好的。
對於電商平台來說,這次處罰是一個與平台反壟斷一樣明確和重要的信號——在國家大力強調規範行業秩序、促進平台經濟長遠健康發展的大背景下,已經享受盡國家政策和科技發展紅利的電商平台們,有更大的責任和義務去規範自己的經營行為,否則就將受到嚴厲的懲罰。
畢竟,互聯網,從來都不是法外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