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永浩回應敗訴半導體公司:經營手機期間的公司債務已於今年12月15日和解
近日文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北京錘子數碼科技有限公司等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發布,判決結果為羅永浩敗訴且需支付貨款278萬元及利息。羅永浩在社交媒體上回復稱,“這是經營手機期間的公司債務”,表示公司已經於2020年12月15日和對方達成和解,並且按計劃支付了首付款,剩餘債務會按計劃支付,“請大家放心”。
判決書顯示,2017年,文曄公司作為賣方,錘子數碼公司作為買方,雙方簽訂簽訂《供貨協議》,錘子數碼公司向文曄公司下單,採購相應電子元器件產品,文曄公司按約向錘子數碼公司供貨,但錘子數碼公司欠付文曄公司部分貨款。
2018年12月17日,文曄公司經與錘子數碼公司對賬,雙方簽訂《債務處置協議》,確認錘子數碼公司尚欠文曄公司貨款2780762.64元,約定:錘子數碼公司應於2019年1月31日前支付834228.79元,剩餘未清償債務共計1946533.85元展期三年,於2022年1月31日到期。如錘子數碼公司未能按照第一期付款時間如期付款,則按照原有債務情況履行。同時約定,羅永浩將其持有的錘子科技公司的股權,為文曄公司提供與剩餘未清償債務價值相等的股權質押擔保。羅永浩於2018年12月31日另行簽署了《確認函》,確認其在《債務處置協議》項下的前述擔保義務。
因羅永浩未將其所持有的錘子科技公司的股權就向文曄公司提供擔保事宜辦理相應的股權質押登記手續,文曄公司於2019年9月18日向羅永浩發出律師函,函告羅永浩履行相應義務。羅永浩收函後至今未履行其義務。
判決書判定,被告北京錘子數碼科技有限公司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原告支付貨款278萬元及利息。
羅永浩在社交媒體上回應稱,該債務係經營手機期間的公司債務,公司已於2020年12月15日與對方達成和解,並按計劃支付首付款,剩餘債務會按計劃支付。裁判文書網顯示,案件二審雙方已達成和解,以民事調解結案。
此前,羅永浩對外表示,其個人承擔約6億元債務今年已償還4億元,預計剩下債務一年內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