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率18%:印度考慮對比特幣交易徵稅
印度時報稱印度政府正在考慮一項提案,對比特幣交易徵收18%的商品和服務稅(GST)。預計每年徵稅約72億盧比(約1億美元)。印度時報援引印度政府的報告稱,該國的比特幣交易規模每年價值達400億盧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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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財政部下屬的中央經濟情報局(CEIB)已就該提案致函稅務部門。CEIB建議將比特幣歸類為“無形資產”,並在所有交易中收取徵費。
比特幣徵稅的難點:到底是貨幣還是資產?
目前法律界在這方面立法的難點在於,究竟如何理解比特幣等數字貨幣及其交易的性質。
例如,如果交易雙方都以比特幣進行交易,是否可以將比特幣認定為一種貨幣,從而免稅?
如果以法定貨幣,如美元、歐元等來兌換比特幣,那麼比特幣到底算是一種虛擬貨幣、數字貨幣,從而可以獲得免稅,還是一種虛擬資產或無形資產,在交易過程中可以徵稅?
以及,持有比特幣等數字貨幣資產,是否也需要像持有房地產、有價證券等一樣,需要交稅呢?
日本數字貨幣交易利得稅率最高可達55%
全球主要經濟體對這些問題的看法大不相同。
2019年10月,美國國稅局(IRS)發布了有關加密貨幣的稅收指南並明確表示,出於聯邦所得稅的目的,僅在投資者能夠處置其持有的資產時才識別空投/分叉的數字貨幣。
2018年2月,日本對數字貨幣利得徵稅的稅率在15%-55%之間不等。其中的最高檔稅率適用於年利潤在4000萬日元(36.5萬美元)的人。
2018年12月,澳大利亞稅務局(ATO)明確表示,任何從數字貨幣交易中獲得的利潤都必須在年度納稅申報表中申報。在澳大利亞,比特幣和其他數字貨幣被視為資產,而非貨幣。因此,出售加密貨幣所產生的任何利潤都屬於資本利得稅。
德國、加拿大、瑞士、巴西、南非等國家也均有出台相關徵稅制度,其稅收制度統一特點就是對通過加密資產交易所獲得的收益進行的徵稅稅率都不低,最低約10%,最高約55%。但儘管如此,因為數字貨幣的匿名性,使得各國政府無法完全掌握數字貨幣投資者的信息,這便造成實際徵稅情況並不理想的局面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