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評論:全球為何都對互聯網企業發起反壟斷大招?
近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根據舉報,依法對阿里巴巴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實施“二選一”等涉嫌壟斷行為立案調查。就在不久前,阿里、閱文、豐巢才剛因收購未依法申報而被罰。剛剛結束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也著重強調,要強化反壟斷和防止資本無序擴張。
一時間,“反壟斷”話題大熱。不過,事實上互聯網企業反壟斷這種情況並不僅限於國內,在地球的另一端,尤其是歐美髮達地區,“反壟斷”出現的頻率更高且更早!
被“盯上”的科技巨頭
針對互聯網科技巨頭的反壟斷熱潮正此起彼伏席捲全球。
本月15日,歐盟公佈了草擬的規範有關數字服務的重要法案——《數字服務法案》和《數字市場法案》。這兩項法案被認為是直接針對GAFA(谷歌(Google)、蘋果(Apple)、臉書(Facebook)和亞馬遜(Amazon))這類矽谷巨頭。
在《數字服務法案》及《數字市場法案》草案的發布會上,歐盟官員列舉了一系列大型平台妨礙競爭的做法,比如從不同服務裡整合用戶的個人信息,在平台上優待自家產品和服務,利用平台商家產生的數據開發競爭性服務,令用戶無法卸載平台預裝應用等。
針對此類違規行為,《數字市場法案》草案提出了嚴厲的懲罰措施,罰金最高可達年營業額的10%。如果按照互聯網巨頭2019年的全年業績計算,這意味著谷歌有可能被罰款162億美元,Facebook將被罰款71億美元。
此外,對於有“系統性不合規行為”的平台,歐盟監管者也有規定,或將採取針對公司“結構層面”的整治措施,意味著可能拆分科技巨頭的歐洲業務。
歐盟這手段可真狠!巨額罰單再加拆分,這誰頂得住!
除了歐盟整體層面之外,法國已經率先開徵數字稅,隨後,英國、意大利、西班牙、奧地利等歐洲國家都提出了類似的數字稅方案。不久前,加拿大財政部還宣布計劃從2022年開始對谷歌、Facebook等提供數字服務的公司徵稅。加拿大政府預計,這項稅收在未來五年內幫助其增加34億加元的收入。
在他國重拳出擊的同時,美國政府“打”起“自家娃”來也毫不手軟。
就在不久前,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和來自48個州及地區的總檢察長便聯合提交了兩份針對Facebook的獨立反壟斷訴訟。
不過,Facebook並不孤獨。今年10月,美國司法部也曾向谷歌提起反壟斷訴訟,稱其涉嫌利用市場支配力打壓競爭對手,這也是20多年來,美國司法部對科技巨頭提出的最嚴重的反壟斷指控。
這還不算完,就在上個禮拜,美國得克薩斯州和其他9個州對谷歌提起訴訟,指控它與臉書公司勾結,違反反壟斷法,擴展其已經佔據主導地位的網絡廣告業務。
針對科技巨頭的反壟斷大招可謂一波接一波。
據不完全統計,自2017年至2020年8月10日,FAAG在全球範圍內共遭遇了17個國家和地區的反壟斷調查及糾紛,共達84起。其中,谷歌被捲入27起糾紛,亞馬遜和蘋果均為22 起,Facebook共有13起。
20年一輪迴?不是針對在坐的各位!
曾被美國政府視作創新“小甜甜”的矽谷巨頭們,為何突然成了人人喊打的“牛夫人”?
先來回顧下,過去若干年裡,美國政府針對科技巨頭的一系列反壟斷操作,從中或許能找到一些線索。
1969年1月,美國司法部對IBM正式提起反壟斷訴訟,認為其壟斷了大型機市場,阻礙良性競爭。
1998年5月,美國司法部和20個州檢察長控訴微軟違反《反托拉斯法》,聲稱微軟非法阻止其他軟件廠商與其進行正當競爭,但這場跨世紀的訴訟也沒有讓微軟陷入被拆分的命運。
而到了2019年,針對GAFA的相關調查也開始逐步增多。
從上述時間線來看,美國政府的反壟斷大招似乎很有規律,幾乎每隔二十年就會來一次。倒不是因為20這個數有多“吉利”,背後的邏輯主要還是技術的更新換代需要時間。
“技術變革基本每10年一代,而產業變革的周期則大概需要20年。”浙江傳媒學院互聯網與社會研究院院長方興東表示,在這之中,前十年基本為上升期,到了後十年則逐漸步入成熟期,反壟斷也多半是在這個階段開始介入。因此才會給人20年一輪迴的感覺。
反觀國內最近針對互聯網領域出現的反壟斷事件,其實也與國內互聯網行業的發展進程有關。
“當前我國互聯網行業已經進入相對成熟階段已經不再是市場進入階段,互聯網滲透到生活的方方面面,相關產業規模巨大、巨頭多、跨國多,因此反壟斷才會在此時被提上議程。”中國貿促會研究院副院長趙萍表示。
監管是為更好發展
當前,全球“不約而同”地對互聯網領域展開反壟斷審查與監管,客觀來說,既是互聯網行業規模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另一方面也意味著其對於社會發展已經產生了舉足輕重的作用。
其實無論是早年間傳統行業領域的反壟斷也好,亦或是現今席捲全球的互聯網領域反壟斷,其核心邏輯並未改變。都是為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避免公平競爭受到控制。
正如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指出,強化反壟斷和防止資本無序擴張。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
當一個市場被寡頭壟斷沒有了競爭,隨之而來的往往會是違背市場法則、侵犯消費者公平交易權和選擇權,與互聯網生來就伴隨的創新也會受到遏制。
此時的加強監管,就是為了促使行業更好的發展。“只有當市場秩序能夠公平合理時,那些自身經營成本低於行業平均成本的企業才能得到長足發展,消費者才能擁有更多的選擇,企業的創新精神才能夠被激發,行業才能獲得更好的發展。”趙萍表示。(遊蘇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