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科技巨頭紛紛下架互聯網存款產品對民營銀行影響幾何?
12月18日螞蟻集團率先下架互聯網存款產品以來,京東金融、陸金所等幾大金融科技巨頭紛紛快速跟進。互聯網存款產品是指商業銀行借助互聯網金融平台推出的存款產品,商業銀行需向互聯網金融平台支付“導流費”等手續費。
據央行金融穩定局局長孫天琦在11月一次講話中提供的數據,加總目前11家頭部第三方互聯網金融平台上展示的銀行,涉及存款在售的銀行50多家,絕大部分為中小銀行。
互聯網存款產品最早可以追溯到2018年,近年來漸成部分中小銀行特別是民營銀行吸收存款的重要渠道。
2018年,京東金融上線了富民銀行的存款產品“富民寶”,業內普遍認為這是互聯網存款的開端。京東數科的招股書也顯示,京東數科幫助金融機構的存款產品實現規模化增長。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累計為金融機構推薦了超200萬存款用戶。
富民銀行是中西部第一家民營銀行,和富民銀行一樣,互聯網存款產品受到了眾多民營銀行的青睞。
根據北京商報11月的一篇報導,多家互聯網金融平台推薦的銀行存款多為中小銀行產品,而這其中,民營銀行的產品更是佔據“C位”,被主要推薦。以京東金融上推薦的銀行存款產品為例,全國19家民營銀行中,10家有產品在該平台銷售,1家產品售罄,4家顯示產品在路上。
為了攬儲,民營銀行的互聯網存款產品利息也給得較高。
據央行金融穩定局局長孫天琦提供的數據顯示,通過第三方互聯網金融平台銷售的存款均為定期,以3年、5年期為主。1年期利率最高為2.25%,3年期4.125%、5年期4.875%,均已接近或者達到全國自律定價機制的上限。
另據證券日報近期的一篇報導,不少民營銀行推出的存款產品收益最高可達近5%,部分平台為攬客在收益補貼上,有過之而無不及,其補貼的收益率甚至達到了6%,使得平台銷售部分產品1個月年化收益率可達7%以上。
一家民營銀行合作的金融科技平台可達十多家
為什麼民營銀行為代表的中小銀行青睞於在第三方平台上推出互聯網存款產品?
招聯金融首席研究員、亞洲金融合作協會智庫研究員董希淼在接受澎湃新聞採訪時表示,互聯網存款業務等出現,固然有銀行片面追求市場份額、盲目擴大存款規模等因素,但推出上述新型存款產品和業務的銀行多為中小銀行,這更多反映出中小銀行負債來源狹窄、負債成本高企的窘境。
澎湃新聞觀察到,民營銀行一般會與多個金融科技平台合作互聯網存款產品。如億聯銀行2020年三季報顯示,億聯銀行目前存款合作平台13家,如京東金融、陸金所、美團、小米金融等。報告期內,億聯銀行優化平台管理機制,對合作平台進行全面評估及動態跟踪。截至報告期末,線上平台存款210.07億元。其中,自營線上存款70.75億元,外部平台存款139.32億元。
互聯網存款產品被下架後,將對中小銀行特別是民營銀行產生什麼影響?
董希淼表示,中小銀行資本實力較弱、負債受限較多,影響其信貸投放能力,不利於服務實體經濟特別是服務小微企業。資本補充是增強風險抵禦和服務實體經濟能力的重要手段,因此要支持它們引進合格股東進行增資擴股,支持發行新型資本工具和二級資本工具,支持符合條件的銀行在境內外上市融資。
董希淼還建議修訂現行相關辦法,為更多的中小銀行(如一些民營銀行)盡快進入同業拆借市場開展流動性管理和通過發行金融債獲得資金來源提供便利,緩解負債來源單一等問題。同時,應進一步深化存款利率市場化,實施差別化政策,在市場利率自律機制之下允許中小銀行採取更有彈性的存款利率浮動空間。對互聯網銀行,對其通過互聯網渠道吸收存款應給予差別化的支持。
為什麼近期主要互聯網金融平台紛紛下架互聯網存款產品?
《儲蓄管理條例》第八條規定,“除儲蓄機構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辦理儲蓄業務。”那麼,什麼是儲蓄機構呢?《條例》第二條明確:儲蓄機構是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或其分支機構批准,各銀行、信用合作社辦理儲蓄業務的機構,以及郵政企業依法辦理儲蓄業務的機構。也就說,只有銀行和信用社等才能辦理儲蓄業務。
董希淼解釋,在互聯網存款業務鏈條中,互聯網平台提供存款產品的信息展示和購買接口,起到引流、導流作用;存款產品和服務由銀行提供,債權債務關係為存款人與銀行。在這種模式下,互聯網平台是否涉嫌違規辦理儲蓄業務,需要金融管理部門認定。如果從嚴格意義上講,互聯網平台並非《條例》規定的儲蓄機構,不能辦理儲蓄業務。
孫天琦在11月“數字金融領域監管科技探索與應用研討會”上提到了互聯網存款產品的風險。
孫天琦表示,在互聯網存款產品業務發展過程中,出現產品規模增長迅速、存款結構變化明顯、高風險機構入場經營、流動性依賴增強和同業融資替代效應顯現等趨勢,並帶來涉及存款營銷行為、違規宣傳存款保險保障、地方法人銀行突破地域限制展業、中小銀行流動性管理面臨挑戰等問題。
此外,今年來監管層頻繁加碼對存款業務的調整,以限制銀行為攬儲推出創新存款產品。
今年3月,央行再次下發《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加強存款利率管理的通知》,要求整改定期存款提前支取靠檔計息等不規範存款“創新”產品。
12月14日,六大行齊發公告稱,自2021年1月1日起,提前支取可靠檔計息的個人大額存單、定期存款等產品,計息方式由“靠檔計息”調整為“按活期存款掛牌利率計息”。
“靠檔計息”的存款產品,是銀行為了吸引存款推出,其收益是根據存款時間分段計算利率。長期以來,靠檔計息的存款產品都被當作是銀行的“吸儲利器”。而在2021年1月1日之後,在六大行里的這類存款,如果提前支取只能按照活期存款利率計息。
其實,早在一年前,監管部門以窗口指導形式、在全國范圍內叫停靠檔計息的定期存款,並要求在2020年末之前,相關存款產品壓縮至零;大額存單提前支取規則亦將適用該規定。而如今,清理大限將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