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元“打包”丁真行程信息?公司:馬上報警!
最近丁真“火了”,與此同時,丁真的個人信息也“倍受關注”。12月17日,網曝有“黃牛”在朋友圈公開出售丁真的航班號和證件號、記者登陸閒魚App搜索“代拍”後,向一位賣家詢問丁真是否已到成都,其表示,已經到了。
二手交易平台有人“代拍”丁真信息
“300元左右打包”
對於如何取得丁真的航班號,該賣家稱“通過自己的辦法”,並向記者表示可以出售丁真離開成都時的航班號,“300(元)左右打包,(包括)幾百張圖。 ”
據媒體報導,記者從丁真所屬的四川省甘孜州理塘縣文旅體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負責人張先生處了解到,丁真確實已於12月17日到達成都,但並不知曉丁真身份信息和航班信息被洩露的事情。得知此事後,張先生表示“馬上報警。”
網友評論
公眾人物隱私洩露事件頻發
記者搜索發現,近些年,公眾人物隱私被洩露的事件並不少見。
據媒體報導,公眾人物信息時常被盜用,航班號、酒店地址、身份證號、甚至手機號等被明碼標價……由此也衍生出一條出售隱私信息的黑色產業鏈。
記者調查發現,網絡上可購買公眾人物的各類隱私信息。一名賣家的朋友圈內,長期更新大量藝人的行程信息,其表示,只需200元,便可買到當紅人氣偶像的身份證號。
而一些出售明星航班等隱私信息的賣家通常還會採用字母暗語代替所售商品。
律師觀點
肆意散播個人信息涉嫌違法
四川英濟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副主任陳逢逢律師表示,肆意散播丁真航班號信息或個人身份證的行為涉嫌違法,違法行為涉及的法律責任包括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刑事責任。
其中行政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2條,散佈他人隱私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此外,所負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53條之一,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